(上接B29版)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3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7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03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12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3]第90830004号)审验。根据该验资报告,公司此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28,1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257,168.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3,872,831.17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3,189,880.00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172,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11,189,88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30,681,547.67元(已扣减银行手续费用1403.5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1、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1)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401810182600045719,截止2013年12月24日,专项账户余额为338,872,831.17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专项账户余额为230,681,547.67元。
(2)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68030100100017846,截止2013年12月24日,专项账户余额为75,000,000.00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专项账户余额为零。
2、公司于2013年12月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是一致的,公司完全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3、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5、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湖南海利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3年度,湖南海利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充分披露,及时、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湖南海利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 编制单位: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41,387.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318.9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318.9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注) | 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偿还银行贷款 | 35,000.00 | 35,000.00 | 35,000.00 | 17,200.00 | 17,200.00 | -17,800.00 | 49.14 | 是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813.00 | 6,387.28 | 6,387.28 | 1,118.99 | 1,118.99 | -5,268.29 | 17.52 | 是 | 否 | |||
| 合计 | - | 42,813.00 | 41,387.28 | 41,387.28 | 18,318.99 | 18,318.99 | -23,068.29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
注: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中偿还银行贷款金额未变,补充流动资金中扣除发行费用1,425.72万元。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14-011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晓光、刘卫东、刘正安、蒋卓良回避了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
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书面意见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必要的日常业务往来,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并获得便利、优质、稳定的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无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3年度 预计金额 | 2013年度 实际发生金额 |
| 租赁办公用房 |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0万元 | 约81万元 |
| 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所收费用 |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900万元 | 约691万元 |
| 向控股股东借款所支付利息 |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70万元 | 约78万元 |
| 新产品研发费用 | 湖南化工研究院 | 1000万元 | 约935万元 |
| 合计 | 2320万元 | 约1785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4年度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1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 租赁办公用房 |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费用150万元以内 | 100 | 0 | 约81万元 |
| 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所收费用 |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按1.5%的年度费率分笔收取担保费;2014年度为公司向银行融资(限额6亿元人民币以内)提供担保,预计收取担保费用900万元以内 | 100 | 约71万元 | 约691万元 |
| 向控股股东借款所支付利息 |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拟借款4500万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预计利息270万元以内 | 100 | 0 | 约78万元 |
| 新产品研发费用 | 湖南化工研究院 | 1000万元以内 | 100 | 约314万元 | 约935万元 |
| 合计 | 2320万元以内 | 约385万元 | 约1785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集团”)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注册资本:14628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惠玲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9日
经营范围:从事化工高新技术及农药、化肥、化工产品、化工试剂的研究、开发、投资及上述项目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咨询;化工设计、环保评价、分析检测和化工科技信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股东构成情况:国有独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210072万元,净资产691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6236万元,净利润2184万元。
2、企业名称:湖南化工研究院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注册资金: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晓光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成立日期:1993年2月26日
经营范围:从事化工技术及农药、化肥、化工产品、化学试剂的研究、开发、投资及技术转让、工程设计业务;经营外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提供化工分析检测、环保监测、项目评估服务及咨询服务,经销五金、交电、化工、仪器仪表、普通机械和政策允许的化工原料。
股东构成情况:国有独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13110万元,净资产104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406万元,净利润923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利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74,972,784股,占总股本的22.9%。同时,海利集团持有湖南化工研究院100%的股权。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海利集团和湖南化工研究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海利集团和湖南化工研究院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科研、经营状况良好,分别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海利集团和湖南化工研究院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 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法人发生一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构成了公司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14-012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为北农(海利)涿州种衣剂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适当时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900万元。
●本项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被担保人名称:北农(海利)涿州种衣剂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77.42%)
住 所:贵溪市柏里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尹霖
注册资本:陆仟贰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农药、氧气、氮气、无机盐、精细化学品等化工产品,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9119万元,负债总额1310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17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770万元,净资产16014万元,营业收入41398万元,净利润1793万元。
2、名 称: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控股99.42%)
住 所:石峰区霞湾
法定代表人:刘凌波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零壹拾叁万陆仟壹佰元整
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氯碱、表面活性剂、化工助剂制造、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9593万元,负债总额111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7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055万元,净资产18459万元,营业收入27855万元,净利润-119万元。
3、名 称: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控股100%)
住 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
苏家渡居委会苏家渡街道2号
法定代表人:游剑飞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氨基甲酸酯类产品、光气产品、盐酸、农药及农药加工制剂的生产与销售(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9975万元,负债总额2656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2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564万元,净资产23411万元,营业收入48484万元,净利润2676万元。
4、名 称:北农(海利)涿州种衣剂有限公司(公司控股51%)
住 所:涿州市东城坊镇
法定代表人:丁民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零伍万伍仟壹佰元整
经营范围:农药(悬浮种衣剂、乳油、悬浮剂、干粉种衣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水乳剂、颗粒剂)生产;水溶肥料生产;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呋喃酚、聚乙烯醇、聚醋酸乙烯酯、有机颜料及染料)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须报经审批的项目,未获得批准前不准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0294万元,负债总额694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943万元,净资产3351万元,营业收入8056万元,净利润41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北农(海利)涿州种衣剂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为其提供担保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为北农(海利)涿州种衣剂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适当时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9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14-013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5日
●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014年4月22日上午8:30,会期半天。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金源大酒店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13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除以上议案外,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2014年4月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4-006)。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4年4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持委托书代理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2014年4月21日(8:30—11:30,15:00—17: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股权凭证和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应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公司证券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先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编:410007
电子邮箱:sh600731@sina.com
传真:(0731)85357830
电话:(0731)85357830
联系人:刘洪波 杨雄辉
收件人:证券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表决指示: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 |||
| 4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关于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13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 |||
| 8 |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 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31 股票简称:湖南海利 编号:临2014-01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投资者公开征集年报
事项问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湖南证监局《关于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向投资者公开征集有关年报事项的问询,公司将在问询期结束后5个交易日内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集中答复。具体如下:
1、接受问询的内容: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2、接受问询的方式:投资者可在问询期内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将问询事项反馈至公司,本次年报事项问询不接受电话问询。
3、接受问询的期限:2014年4月1日(周二)上午9:00至2014年4月8日(周二)下午17:00。
4、答复问询的时间:2014年4月15日(周二)。
电子邮箱:sh600731@sina.com
传真号码:0731-85357830
联系电话:0731-85357830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