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4—019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4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31日上午9:3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 召集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或“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锋峰先生。
(6)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503,085股,占公司总股本180,000,000股的51.946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
以93,503,08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其中:
以93,503,08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中:
以93,503,08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其中:
以93,503,08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
以93,503,08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
以93,503,08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监事2013年薪酬的议案》,其中:
以93,503,08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00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和200万只车轮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其中:
以93,503,08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吴伟明先生、邹峻先生向大会作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对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介绍。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金固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决议。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0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