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4版)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3 年11 月25 日中国石化发布公告:2013年11月22日凌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原油管道发生破裂,导致原油泄漏,部分原油漏入市政排水暗渠,流入海岔。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关闭输油,并开始抢险处置。当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市政排水暗渠发生爆燃,导致周边行人、抢险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截至2013年11月24日0点,公司已知本次爆燃事故造成48人死亡,136人受伤。 关于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有关事宜,中国政府已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2013年7月20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4?6”爆炸燃烧事故的处理决定》(哈地安监管字[2013]95号):经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其中:由于新能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给予20万元的行政处罚;新能源公司董事长向东等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3万-0.3万元的行政处罚;新能源公司造气车间造气回收班长俞克昌等3名操作人员要求新能源公司分别依照公司规章进行处理。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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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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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宝兴业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8月2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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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2013年2月21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十四、基金的费用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5、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有关的销售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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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的最高赎回费率不超过5%,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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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一年按365天计算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金额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定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86元,某投资人当日申购本基金10万元,对应的本次前端申购费率为1.50%,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0%)=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98522.17/1.086=90720.23份
即: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86元,可得到90720.23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年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150=11500 元
赎回费用=11500×0%=0 元
赎回金额=11500-0=115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两年三个月,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1,500元。
十五、《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宝兴业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 “三、基金管理人”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2、 “四、基金托管人”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 “五、相关服务机构”更新了本公司直销柜台传真号码及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更新了本基金申购数额的限制。
5、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更新了本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6、 “十、基金的投资”更新了本基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7、 “十一、基金的业绩”更新了本基金截至2013 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数据。
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更新了本基金基金投资人对账单的寄送方式、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办理场所、在直销e网金的最低扣款金额及本公司直销柜台传真号码。
9、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作了信息披露。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日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32,011.52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000,619.31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5,796.17 |
| 5 | 应收申购款 | 62,653.09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2,101,080.09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 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 ①-③ | ②-④ |
| 2012/08/21-2012/12/31 | 2.40% | 0.54% | 2.59% | 1.38% | -0.19% | -0.84% |
| 2013/01/01-2013/12/31 | -25.78% | 1.38% | -33.26% | 1.24% | 7.48% | 0.14% |
| 2012/08/21-2013/12/31 | -24.00% | 1.21% | -31.53% | 1.28% | 7.53% | -0.07% |
|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率 |
| 500万(含)以上 | 每笔1000元 |
| 大于等于200万,小于500万 | 0.5% |
| 大于等于100万,小于200万 | 1.0% |
| 大于等于50万,小于100万 | 1.2% |
| 50万以下 | 1.5% |
|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 赎回费率(%) |
| 小于7日 | 1.50% |
| 大于等于7日,小于30日 | 0.75% |
| 大于等于30日,小于1年 | 0.50% |
| 大于等于1年,小于2年 | 0.25% |
| 大于等于2年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