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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201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4-006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4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丰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0%股份。嘉德丰公司向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7亿元贷款,用于珠江嘉园项目的开发建设。

      为推进嘉德丰公司项目建设开发进度,配合做好银行贷款工作安排,公司拟为嘉德丰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担保额度,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本次担保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摇田河大街79号6楼

      (三)法定代表人:梁彦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8,636万元

      (五)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其管理、策划;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及设计(持有效资质证经营);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持有效批准文件经营)及其信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批准文件经营)

      (六)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80%)

      (七)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7,144.4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4,486.7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4,486.73万元,净资产额为人民币52,657.67万元。2013年度公司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为人民币98.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金额: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中的1.4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且其具备良好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但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2、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需要,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此次担保事项。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此次担保完成后,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27%。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