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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
    201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4-02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14]35号)文件要求,本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在《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网站(http://www.sse.com.cn)对控股股东首开集团承诺履行的情况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14-008)。现根据北京市证监局的要求,对首开集团在2007年重大资产重组所作承诺的履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承诺类型:解决同业竞争

      承 诺 方:首开集团

      承诺内容:首开集团持有的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权于2009年12月31日前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由首开股份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

      完成期限:2009年12月31日

      未完成履行的原因:新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首开集团按照国资委要求对新奥公司只履行出资义务,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没有自行处置股权的权利,新奥公司的股权处置须由北京市国资委予以安排。2012年12月18日,北京市国资委发文(京国资(2012)174号)对新奥集团实施重组增资,增资后首开集团由新奥集团的控股公司转为参股公司。2013年4月19日,北京市国资委发文(京国资(2013)45号)同意对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调整,首开集团所持新奥公司全部股权将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收购。

      相关进展:首开集团正与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协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一步推进转让工作。

      二、处置首开集团下属5家公司

      承诺类型:解决同业竞争

      承 诺 方:首开集团

      承诺内容:承诺处置下属5家子公司即深圳市京泰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天鸿海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安泰山国际饭店有限公司、北京燕栖舫宾馆公司和北京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期限:2009年12月31日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上述5家子公司中,尚有3家(泰安泰山国际饭店有限公司、北京雁栖舫宾馆公司和北京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处置或清算。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首开集团处置清算这些子公司股权需要实施一系列的技术步骤,经过寻求意向受让方、对股权进行审计评估以确定合理的转让价格、以及挂牌交易等阶段才能完成。如果没有找到意向受让方,贸然将股权挂牌出售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不必要损失。另外,北京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发中曾承诺为项目所在地建设一座学校,现该学校已于2013年四季度实现开工,宝泰将在完成此项业务后进行清算。

      相关进展:泰安泰山国际饭店有限公司及北京雁栖舫宾馆公司股权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中泰安泰山饭店有限公司股权已有意向受让方。

      三、处于收尾的下属子公司不再从事主营业务

      承诺类型:解决同业竞争

      承 诺 方:首开集团

      承诺内容:承诺列入项目处于收尾阶段的下属子公司在在建项目完成后将被清算并不再从事主营业务。

      完成期限:下属子公司在建项目完成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尚有一家未完成清算,即海南首开燕海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燕海公司开发的“富颐花园小区”项目于2007年9月竣工,但项目尚余部分住宅没有销售完毕,目前不具备公司清算条件。

      相关进展:尚无进展。

      四、不再新增房地产主营业务

      承诺类型:解决同业竞争

      承 诺 方:首开集团

      承诺内容:首开集团在中国境内将不再以任何方式新增房地产主营业务项目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新增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首开股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完成期限:首开集团作为首开股份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期间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为了响应北京市国资委号召,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首开集团承担了部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主要为首开集团下属子公司北京宝晟住房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淀区温泉镇C06、C07、C08、C11地块限价住房项目和首开集团开发建设的顺义新城第12街区西马坡政策性住房项目。

      相关进展:目前首开集团正对北京宝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为后续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做好准备。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