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4-003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缪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缪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缪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缪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4-004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汤兴良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汤兴良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汤兴良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汤兴良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汤兴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4-005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总经理王福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须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须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66.44万元。
本议案还须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66.44万元。
2013年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25,6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25,6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60,232,846.71元结转以后年度。
2013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还须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13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3年公司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告年度支付其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本议案中聘请审计机构还须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鉴于2013年公司完成的经营业绩情况,提议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15位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年度报酬总额291.33万元(含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蒋志坚、张伟民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还须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4-007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20亿元,具体申请授信银行及金额如下:
| 银行名称 | 授信总额(万元) | 期限 | 授信品种 | 担保方式 |
| 华夏银行无锡分行 | 10,000 | 1年 | 综合授信 | 信用担保 |
|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 19,000 | 1年 | 综合授信 | 信用担保 |
| 浦发银行锡山支行 | 50,000 | 1年 | 综合授信 | 信用担保 |
| 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 30,000 | 1年 | 综合授信 | 信用担保 |
| 江苏银行朝阳支行 | 10,000 | 1年 | 综合授信 | 信用担保 |
|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 20,000 | 1年 | 综合授信 | 信用担保 |
|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 | 15,000 | 1年 | 综合授信 | 信用担保 |
| 广发银行永乐支行 | 15,000 | 1年 | 综合授信 | 信用担保 |
| 中国银行无锡分行 | 25,000 | 1年 | 综合授信 | 信用担保 |
| 浙商银行无锡分行 | 5,000 | 1年 | 综合授信 | 信用担保 |
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福军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还须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认可,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蒋志坚、张伟民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还须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4-008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考虑当地薪酬水平以及本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公司拟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0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可在公司据实报销,独立董事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还须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汤兴良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会议同意缪强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缪强,男,1971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兴中会计师事务所张家港所代所长,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科员、资产经营管理部经理助理、实业资产管理部经理。现任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还须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李玉琦女士因个人原因,已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会议同意叶永福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叶永福,1947年3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无锡市经委副主任,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无锡市经贸委主任、党组书记兼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主任、党委书记,无锡市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副组长。现任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议案还须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还须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4-00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9:00在无锡市城南路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18日。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4-010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4-006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晓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须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66.44万元。
2013年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25,6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25, 6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60,232,846.71元结转以后年度。
2013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还须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4-007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回避此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子公司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与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预计2014年关联交易金额为5亿元、与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预计2014年关联交易金额为1亿元;控股子公司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采购原煤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7亿元、与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贷款转账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亿元、与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还贷融通资金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亿元都已超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 条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1)母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2013年 预计 | 2013年1-9月实际 | 原因分析 |
| 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0,000 | 11,230 | 市场订单减少 |
(2)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① 控股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2013年 预计 | 2013年 1-9月实际 | 原因分析 |
| 无锡市双河尖热电厂 | 销售蒸汽 | 市场价 | 5,000 | 2,246.47 | 需求减少 |
| 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银票置换) | 市场价 | 5,000 | 3,516.52 | 需求减少 |
|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银票置换) | 市场价 | 3,000 | 700 | 需求减少 |
| 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 购买原煤 | 市场价 | 20,000 | 10,105.72 | 需求减少 |
| 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 贷款转账 | 不计利息 | 40,000 | 8,000 | 需求减少 |
|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贷款 | 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 | 5,000 | 4,800 | 需求减少 |
|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贷款 | 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 | 20,000 | 7,000 | 需求减少 |
|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还贷借款 | 不计利息 | 25,000 | 4,000 | 需求减少 |
② 控股子公司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2013年 预计 | 2013年 1-9月实际 | 原因分析 |
| 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 购买原煤 | 市场价 | 8,000 | 3,950.46 | 需求减少 |
| 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 贷款转账 | 不计利息 | 10,000 | 5,000 | 需求减少 |
|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还贷借款 | 不计利息 | 6,000 | 5,000 | 需求减少 |
|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贷款 | 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 | 10,000 | 5,000 | 需求减少 |
(三)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
1、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① 控股子公司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14年 预计 | 2014年1-3月已经发生 | 原因 |
|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50,000 | 2,010 | 市场需求 |
|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0,000 | 1,713 | 市场需求 |
② 控股子公司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14年 预计 | 2014年1-3月已经发生 | 原因 |
|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还贷融通资金 | 不计利息 | 13,000 | 1,500 | 市场需求 |
| 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蒸汽销售 | 市场价 | 6,000 | 1,943 | 市场需求 |
| 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 购买原煤 | 市场价 | 17,000 | 4,486 | 市场需求 |
| 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 贷款转账 | 不计利息 | 23,000 | 3,000 | 市场需求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蒋志坚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
(5)主营业务:环保行业、能源行业、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的投资;成套发电设备、环保能源设备、普通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环保能源设备、电站、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及相关设备的技术开发、培训、咨询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
2、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堰桥街道仓桥头88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法定代表人:陈亮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电力生产,热力与相关产品的生产与经营,有关热电厂(包括热网)工程的技术咨询、培训。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城南路1号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徐振华
(4)注册资本:37252.894789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解放东路816号
(2)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3)法定代表人:胡文新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煤炭、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煤炭的代理、咨询和中介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关联方201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关联方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813,955.44 | 308,013.21 | 442,674.32 | 43,816.84 |
|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 96,699.63 | 38,680.68 | 50,542.45 | 6,969.19 |
| 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70,919.96 | 20,769.83 | 40,632.79 | 1,060.70 |
| 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 4219.62 | 1,405.67 | 43,522.93 | 84.82 |
备注:上述数据除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数据未审计,其他单位均为审计数。
6、其他说明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国资复[2013]89号《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部分产权进行置换的批复》,本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的惠联热电 50%股权和惠联垃圾热电75%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光电站 60%股权、友联热电 65%股权和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进行置换,产权置换差额 1397.57 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截至 2013 年 9 月 25 日,本次产权置换涉及的惠联热电、惠联垃圾热电、华光电站、友联热电和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部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产权置换完成之后,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变成了公司的关联方。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不再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根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将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充分享用关联方在电站总成套的优势与市场资源,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以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是本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向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光伏总包工程与服务,此项交易有利于华光电站进一步向环保新能源领域转型发展,扩大业务范围。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向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烟气脱硝工程与服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签署集中采购原煤服务协议,降低煤炭采购成本,并进行贷款转账,有利于保证电厂的正常运营。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提供蒸汽,主要原因是根据无锡市区热力规划的调整,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停产并拆除,因此由无锡友联热电有限公司向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供应蒸汽,此项交易有利于扩大友联热电的业务量,提高友联热电的经济效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还贷融通资金,有利于解决了暂时的资金需求,降低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函;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4-008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B1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