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4-01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3日上午9:00在上海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364,840 ,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4.86%。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宏舫主持,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程骁、胡剑辉、张建明3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2014年4月3日至2016年4月3日。
1、选举第七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1.1、选举程骁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364,840 ,364股, 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选举胡剑辉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364,840 ,36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选举张建明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364,840 ,36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4-01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于2014年3月3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4年4月3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黄全跃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2014年4月3日至2016年4月3日。
独立董事程骁、胡剑辉、张建明认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4日
附件:简历
黄全跃,男,44岁,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全国优秀会计工作者。2006年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