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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4-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绿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绿荫)8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中瑞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69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股权转让金额较小,依据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只需总经理审批,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已与深圳市中瑞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4年4月2日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手续。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瑞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香景大厦裙楼第三层315房D区

    法定代表人: 胡建松

    注册资本:330万元

    经营范围: 碳资产管理;节能减排项目的投资及相应的技术咨询;清洁能源项目的技术开发和相应的技术咨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绿荫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九栋一单元一楼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旭曦

    主营业务:纸制品印刷。

    (2)、经营情况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3-12-312014-2-28
    资产总计28,211,378.1725,824,522.48
    负债总计13,599,880.1211,794,106.20
    净资产14,611,498.0514,030,416.28

    损益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3年1-12月2014年1-2月
    营业收入23,320,385.531,964,281.59
    营业利润-1,472,516.79-581,081.77
    净利润-1,472,516.79-581,081.7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深圳绿荫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实施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截止2014年4月3日,公司没有为深圳绿荫提供担保、无委托理财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金额及作价依据:以公司持有的深圳绿荫80%股权所对应的深圳绿荫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1169万元。

    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股权转让款;余款分二年支付完成,每6个月支付总价款的12.5%。

    3、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本协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应按未支付金额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仅涉及深圳绿荫的股东变更,不涉及人员、业务的变更;

    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转让深圳绿荫的原因:

    深圳绿荫业务开展不力,持续亏损,拖累公司经营业绩;公为避免深圳绿荫继续对公司造成损失,决定将所持股份予以转让。

    2、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深圳绿荫股权,可避免深圳绿荫持续亏损对公司业绩的拖累,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有一定正面影响。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