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4-008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司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4月3日,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副董事长朱丽霞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避免泄露相关信息,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朱丽霞女士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014年4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朱丽霞女士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具体内容为:
1、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现提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5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1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5,00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30,000万股。
2、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人朱丽霞女士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收到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全体董事朱宝松、朱丽霞、吴建海、朱根连、张金、辛金国、朱杭对该预案进行了研究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朱丽霞女士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不良影响;
2、上述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签字董事承诺:同意将此利润分配预案正式提交董事会讨论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该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三、其他说明
1、在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该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