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33号),核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不超过55,944,035股股票。本次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55,944,03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293,546.7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121,981.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03,171,564.94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2013年12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3〕39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设立了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4年4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包括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项目),上述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均为0元。为此,公司决定注销上述5个募集资金账户。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均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立泵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12年6月18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锡泵”)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散日立泵制造(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泵”)。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21日出具了“(2012)锡商初字第82号”《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4)。
2、日立泵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日立泵认为本案应当通过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解决,请求法院驳回公司的起诉。日立(中国)有限公司亦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10日出具了“(2012)锡商外初字第32号”《民事裁定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日立泵对管辖权的异议;株式会社日立工业设备技术、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2-062)。
3、在法院的调解下,诉讼双方拟和解,无锡锡泵与日立泵的日方股东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达成股权转让意向。无锡锡泵拟将持有的30%日立泵股权以人民币1.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2014年1月23日,无锡锡泵、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日立(中国)有限公司和日立泵签署了《和解协议》。同日,无锡锡泵与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4年3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关于出售日立泵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及出售日立泵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和2014年3月17日披露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4、2014年3月18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双方提供的《和解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最终了结本案纠纷。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日立泵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
5、无锡锡泵收到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3亿元。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日立泵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9)。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日立泵在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至此,日立泵诉讼事项正式了结。无锡锡泵不再持有日立泵的股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商初字第82号”《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商初字第82号-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
2、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民事诉状》。
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商外初字第32号”《民事裁定书》。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5、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和解协议》;
7、《股权转让协议》;
8、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商初字第32号”《民事调解书》;
9、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外商投资工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