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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4-02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3日下午2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2日15:00至2014年4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4年3月14日和2014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刊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矫正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78人,代表股份数532,176,56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4.382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527,895,54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3.944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75人,代表股份数4,281,02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4375%。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532,132,8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6%;

      弃权4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76%;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532,132,8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6%;

      弃权4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76%;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532,132,8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6%;

      弃权4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76%;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80,057,377.9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1,460,330.33元。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分别按2013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后剩余316,022,231.24元。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1,730,070,712.42元。

      综合考虑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978,583,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实际派发现金股利78,286,641.28元,转增股本978,583,01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

      赞成532,173,4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94%;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6%;

      弃权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赞成532,132,8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6%;

      弃权4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76%;

      此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532,132,8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6%;

      弃权4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76%;

      此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70万元整。

      表决结果:

      赞成532,132,8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6%;

      弃权4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76%;

      此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532,132,8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6%;

      弃权4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76%;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批准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投资、担保、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投资、担保、融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改后的制度共分五章七十六条。

      表决结果:

      赞成532,132,8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6%;

      弃权4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76%;

      此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投资、担保、融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

      赞成532,132,8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8%;

      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6%;

      弃权4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76%;

      此议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

      赞成532,126,9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07%;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17%;

      弃权4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76%;

      此议案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

      赞成532,126,9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07%;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17%;

      弃权4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76%;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3年履职情况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胡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