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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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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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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4-007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11人(董事涂心畅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徐腾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王涛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徐腾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叶建桥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张有才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有才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143,222,656.86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78,707,228.90元,减去2013年已分配的现金股利25,206,257.75元,母公司 201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0,278,314.29元;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2013年度净利润为-162,077,577.53元,加上年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174,521,021.04元,减去2013年分配的现金股利25,206,257.75元,201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为-12,762,814.24元。

    鉴于公司2013年因“7.09”泥石流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公司当年亏损,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已为负数,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为保持公司的持续发展,给股东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及未来年度恢复泥石流受损资产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3年度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根据《公司年薪管理办法》与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电的价格,按川价函[2007]74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电力公司向阿坝州供电价格的函》第一条的规定执行,此部分向关联方实际购电数量为164,392.2182万千瓦时,购电金额为450,119,735.46元(含税)。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售电的价格,按川价函[2005]186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岷江水电公司上网综合结算电价的批复》的规定执行,向关联方实际售电数量为39,275.6690万千瓦时,售电金额98,927,227.77元(含税)。

    公司2014年度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电的价格,仍按川价函[2007]74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电力公司向阿坝州供电价格的函》第一条的规定执行,计划购电数量为210,916万千瓦时,预计购电平均价格为0.2803元/千瓦时(含税价)。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售电的价格,仍按川价函[2005]186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岷江水电公司上网综合结算电价的批复》的规定执行,计划售电数量为22,040万千瓦时,预计售电平均价格为0.2671元/千瓦时(含税价)

    由于此部分向关联方所采购、销售电力受供区内工业经济、直属电厂来水量等因素影响,计划购、售电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按价格管理办法,如遇主管部门电价调整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事前调查、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度与关联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生的电力采购、销售属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环节,其交易购销价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未参与此议案的表决,同时此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号)。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张英惠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吉利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吉利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部分发变电设备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议案》。

    公司110kV雪花坪变电站因在“7.09”特大泥石流灾害中被冲毁,以及下庄电厂、35kV七盘沟变电站因技改、农网改造等原因,需拆除部分设备及建筑物,由于拆除的设备及建筑物等资产,已无再利用价值。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按规定的程序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部分车辆进行处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相关程序对公司部分车况较差、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审费用分别为43万元人民币和2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详见《公司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现金分红有关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进行补充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1号)。修改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12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吉利简历

    吉利,女,汉族,1978年11月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四川省会计领军暨高级会计(后备)人才。

    2001年本科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理财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至2006年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博连读,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6年留校任教,从事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近年来,在《会计研究》《会计与经济研究》《管理会计学刊》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数部;主持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4-008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及授权代表5人(监事和荣华先生因出差,委托监事曹和平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卿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议,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度与关联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生的电力采购、销售属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环节,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3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4-009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14年度公司计划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电数量为210,916万千瓦时, 计划售电数量为22,040万千瓦时,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立于1994年9月29日,注册资本72.4亿元,法定代表人王抒祥,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电力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货物为电力:

    企业名称2014年计划数2013年实际数
    数量

    (万kW·h)

    金额(含税)单位:元(含税)

    (元/kW·h)

    数量

    (万kW·h)

    金额(含税)单位:元(含税)

    (元/kW·h)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10,916591,207,0000.2803164,392.2182450,119,735.460.2738
    合计210,916591,207,0000.2803164,392.2182450,119,735.460.2738

    公司2013年度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电的价格,按川价函[2007]74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电力公司向阿坝州供电价格的函》第一条的规定执行,此部分向关联方实际购电数量为164,392.2182万千瓦时,金额450,119,735.46元(含税)。

    公司2014年度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电的价格,仍按川价函[2007]74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电力公司向阿坝州供电价格的函》的规定执行,预计购电数量为210,916万千瓦时。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货物为电力:

    企业名称2013年计划数2012年实际数
    数量

    (万kW·h)

    金额(含税)单位:元(含税)

    (元/kW·h)

    数量

    (万kW·h)

    金额(含税)单位:元(含税)

    (元/kW·h)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2,04058,879,6650.267139,275.669098,927,227.770.2519
    合计22,04058,879,6650.267139,275.669098,927,227.770.2519

    公司2013年度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售电的价格,按川价函[2005]186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岷江水电公司上网综合结算电价的批复》的规定执行,此部分向关联方实际售电数量为39,275.6690万千瓦时,金额98,927,227.77元(含税)。

    公司2014年度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售电的价格,仍按川价函[2005]186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岷江水电公司上网综合结算电价的批复》的规定执行,计划售电数量为22,040万千瓦时,预计售电平均价格为0.2671元/千瓦时(含税价)。

    由于此部分向关联方所采购、销售电力受供区内工业经济、直属电厂来水量等因素影响,计划购、售电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按价格管理办法,如遇主管部门电价调整则相应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4年度与关联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生的电力采购属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环节,其交易购销价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有才、钟利军、涂心畅、王涛、徐腾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事前调查、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度与关联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生的电力采购、销售属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环节,其交易购销价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4-010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审费用分别为43万元人民币和2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4-011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修改后的相关条款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二、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内容: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下述相关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每年度原则上应该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必要时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条件: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拟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其中,现金分红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达到如下条件:

    (1)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股票价格与公司成长性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未达到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可以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不限于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可以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的派发事项。

    2、如果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4-012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4月24日上午9: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成都市望江宾馆(四川省成都市下沙河铺4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同时,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的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2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出席人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办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830,联 系 人:魏荐科 曾茗

    联系电话:028—80808131,传 真:028—80808132

    联系邮箱:weijianke@263.net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自理,会期半天。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