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临2014-005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中国证券报》于2014年4月2日刊发了《澄而不清 创兴资源稀土资产收购价格暴增仍成谜》的报道。上述相关报道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资源”、“公司或本公司”)提出了“崇左稀土股权收购价暴增”、“澄清公告避重就轻转移矛盾”的质疑。
二、 澄清声明
1、“崇左稀土股权收购价暴增”
对于本项质疑,上海证监局在2012年10月致公司的关注函中已提出,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披露临时公告《关于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的情况说明》(编号:临2012-032号),公告中明确说明:稀土股权受让作价依据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已对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详尽披露交易过程及收购金额,不存在“崇左稀土股权收购价暴增”的问题。
2、“澄清公告避重就轻转移矛盾”
2014年4月1日公司披露澄清公告《关于有关媒体发表的“创兴资源高价收购稀土资产”事项的澄清公告》(编号:临2014-004号),对稀土股权交易事实还原并清晰呈现,对极少数人不负责任的言论作出驳斥,不存在“避重就轻转移矛盾”的问题。
少数人对创兴资源公告片面摘录、断章取义,致使创兴资源股票价格波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给创兴资源造成极其恶劣的市场影响。
本公司郑重声明:
创兴资源稀土股权收购程序合法,信息公开。公司不存在隐瞒造假,谋取利益的问题。一旦掌握事实依据证明有人为对本公司进行造谣毁谤的行为,公司保留向有关人员因不当行为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损失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的权利。
三、风险提示
请广大投资者以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