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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4-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2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名称: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宏图高科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15号),定于2014年4月22日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持有公司248,474,132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1.77%。)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查后认为,三胞集团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提出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 :

    1.提案名称:《关于提名董事侯选人的议案》

    2.主要内容:鉴于公司董事檀加敏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所担任的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经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三胞集团提名公司副总裁胡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认为:胡方先生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其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能够满足公司董事会决策需要,且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六)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该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

    公司董事会现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其他通知事项情况说明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不发生变更。

    三、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

    5.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232号会议室

    6.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参见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宏图高科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宏图高科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宏图高科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宏图高科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宏图高科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4年继续为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全文请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所需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其本人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出席会议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4.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780、83274692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陈莹莹、蔡金燕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委托人明确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作出指示:

    (一)委托人对审议事项作出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宏图高科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宏图高科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宏图高科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宏图高科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宏图高科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4年继续为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对未作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三)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若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若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122宏图投票11A 股股东

    2.表决议案

    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11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99.00元
    1《宏图高科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元
    2《宏图高科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元
    3《宏图高科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00元
    4《宏图高科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00元
    5《宏图高科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元
    6《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6.00元
    7《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7.00元
    8《关于2014年继续为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8.00元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00元
    10《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10.00元
    1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11.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代表意向
    738122买入99.00元1 股同意

    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代表意向
    738122买入1.00 元1 股同意
    738122买入1.00 元2 股反对
    738122买入1.00 元3 股弃权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