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广告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实施情况的公告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  
    2014年4月4日   按日期查找
    B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3版:信息披露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实施情况的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2014-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东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4-012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要求,公司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就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详见2014年2月14日本公司发布的《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现就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东华实业)承诺在现有项目竣工结算后,将不在东华实业经营区域从事与东华实业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在东华实业经营区域获得好的投资机会,东华实业享有优先经营权。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条件具备后,将通过收购、定向增发等方式将本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相关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就上述承诺事项,鉴于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做出承诺时的市场条件尚无法准确判断资产注入的时间点,因此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条件具备后,进行相关的资产注入事宜。目前由于市场条件的允许,公司已经启动了收购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优质房地产资产的计划。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向粤泰集团及其关联方淮南中峰、广州新意、城启集团、广州建豪、广州恒发、广州豪城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房地产业务经营性资产。同时东华实业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及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公司已与包括审计、评估、券商、律师等中介机构签定了关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合作协议及保密协议,已与交易对手方签定了关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框架协议。

      由于2013年度会计年度已经结束,为了能让投资者更真实的了解标的资产目前的情况,公司目前正与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协商,拟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和审计的基准日期由原来确定的2013年10月31日调整至2014年2月28日。同时,经与本次交易对方粤泰集团其实际控制人杨树坪先生沟通,目前涉及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的政府审批、担保权人关于标的资产转让的同意函等均在沟通办理中。

      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待该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的通知。

      在完成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控股股东粤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杨树坪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其优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注入东华实业,提高了东华实业的资产质量,避免了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控股股东粤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杨树坪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华实业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将不再存在同业竞争。同时粤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杨树坪先生对上市公司的上述承诺事项也履行完成。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