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4-025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3日 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4月3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叶继革先生;
(六)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部分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部分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大会;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5,606,45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68 |
1、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 4,16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0 |
2、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 185,602,29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68 |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题,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85,603,596 | 100 | 2,860 | 0.00 | 0 | 0.00 | 是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85,602,296 | 100 | 2,860 | 0.00 | 1,300 | 0.00 | 是 |
3 | 《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85,602,296 | 100 | 2,860 | 0.00 | 1,300 | 0.00 | 是 |
4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85,602,296 | 100 | 2,860 | 0.00 | 1,300 | 0.00 | 是 |
5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185,602,296 | 100 | 2,860 | 0.00 | 1,300 | 0.00 | 是 |
6 | 《关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85,602,296 | 100 | 2,860 | 0.00 | 1,300 | 0.00 | 是 |
7 | 《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外投资计划的议案》 | 185,602,296 | 100 | 2,860 | 0.00 | 1,300 | 0.00 | 是 |
8 | 《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185,602,296 | 100 | 2,860 | 0.00 | 1,300 | 0.00 | 是 |
9 | 《关于控股股东意向收购公司所持隆林捷尧股权的议案》 | 12,682,296 | 99.97 | 2,860 | 0.02 | 1,300 | 0.01 | 是 |
10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85,602,296 | 100 | 2,860 | 0.00 | 1,300 | 0.00 | 是 |
以上议案表决中:第七项、第八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九项议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意向收购公司所持隆林捷尧股权的关联交易,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亦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项议案已回避表决。
(二)议案五《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分区段表决结果
投票区段 | 同意票数 | 占该区段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反对票数 | 占该区段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弃权票数 | 占该区段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持股1%以下 | 0 | 0.00 | 2,860 | 68.75 | 1,300 | 31.25 |
持股1%-5% | 12,682,296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持股5%以上(含5%) | 172,920,000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持股1%以下,市值50万元以下 | 0 | 0.00 | 2,860 | 68.75 | 1,300 | 31.25 |
持股1%以下,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答邦彪、漆贤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中珠控股《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