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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份及第一季度经营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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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014-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1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4 年1月1日—2014 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是公司豌豆蛋白销售较去年一季度有较大幅度增长,效益可观,特别是高端豌豆蛋白市场开拓良好,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1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 2014 年4月8日开市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 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 2014 年4月4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双塔食品,股票代码:002481)于 2014 年 4月4日开市起停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已于 2014 年4月 4 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准备工作业已完成。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4月8日开市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1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8日开市起复牌。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4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主持。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4月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2.5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300万股(含10,3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373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上述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 30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就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以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合同、承销和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协议、文件等;

    3、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4、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和项目实际需求,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计划投资项目的投资顺序和分配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9、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出台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董事会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1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4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人数3人,实际参加表决人数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美荣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讨论,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4月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2.5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300万股(含10,3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373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上述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 30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就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出台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修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制定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1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 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2日-2014 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15:00至2014年4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特别注明: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 4月17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 限售期

    2.7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其中第2项议案的第2.1项至第2.10子议案均作为独立议案分别表决,各项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第1-7项议案(含子议案)均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即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8日、21日9:0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4年4月21日16:3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481”。

    2、投票简称:“双塔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双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1),2.02 元代表议案 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

    1、会议联系人:师恩战、李娜君

    联系电话:0535-8070881

    传 真:0535-8070881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265% - 300%盈利:720.34万元
    盈利:2629.24万元–2881.36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1高品质功能性蛋白深加工项目55,183.9154,038
    2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65,772.9262,390
    3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12,977.6911,945
    合 计133,934.52128,373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1高品质功能性蛋白深加工项目55,183.9154,038
    2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65,772.9262,390
    3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12,977.6911,945
    合 计133,934.52128,373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委托

    价格

    总议案全部议案100元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元
    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元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元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2.02元
    2.3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2.03元
    2.4发行数量2.04元
    2.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5元
    2.6限售期2.06元
    2.7上市地点2.07元
    2.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2.08元
    2.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09元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2.10元
    议案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元
    议案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元
    议案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5.00元
    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6.00元
    议案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7.00元
    议案8《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8.00元
    议案9《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9.00元
    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0.00元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弃权反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2.4发行数量   
    2.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限售期   
    2.7上市地点   
    2.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