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4-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4-04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东方信隆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350,000股、66,535,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6%)分别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分别为2014年4月3日、4日,质押期限均为1年,质押原因均为融资,以上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信隆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63,947,793股(不含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0%),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63,947,792股(不含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0%)。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