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临2014-011号
900928 自仪B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3日,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一中民六(商)终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上诉请求被驳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该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二审基本情况
本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2)徐民二(商)初字第1294号民事判决书(详见2013年12月11日临2013-020公告)后,于2013年12月10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被上诉人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审原告)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审第三人)。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以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立案。本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并委托上海律才律师事务所郑玉梅律师代理本案。
二、二审判决情况
2014年4月3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一中民六(商)终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5,156.34元,由上诉人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在2013年末已计提预计负债。本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均无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一中民六(商)终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