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偿还垫付对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 编号:临2014-11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偿还垫付对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5月31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6月8日实施。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对18家未明确表示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垫付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股份。
2014年3月,公司收到《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泸执字第19-4号)(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书将公司原股东邗江县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33,976股及红利裁定给四川瑞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管下,进行解禁和变卖,所得款项扣除四川瑞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得执行款和扣除解禁、变卖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后,余款划至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账上,作为(2012)泸民初字第42号民事制裁决定书的没收款项。
按裁定书要求,邗江县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共计833,976股已全部转入四川瑞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账户下,四川瑞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一。
2014年3月12日,四川瑞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签订了《代垫股份及现金股利偿还协议》。根据协议,四川瑞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向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偿还所持本公司股份56,034股及由该股份产生的现金股利共计7,476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14年4月2日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偿还对价股份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数 (+、-) | 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1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388,170,729 | 68.0476% | +56,034 | 388,226,763 | 68.0575% |
2 | 四川瑞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33,976 | 0.1462% | -56,034 | 777,942 | 0.1364% |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