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12号
为规范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的报送行为,我会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2号——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