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B股 编号:2014-006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8日上午十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为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20,038,6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百昌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对外投资设立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并建设项目》的议案;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数120,038,6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其中内资股为120,000,000股,外资股为38,606股。)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0股。
(二)、审议《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本次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内,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数2,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42%。其中内资股为2,400,000股,外资股为0股。)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38,606股。
(三)、审议《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数120,038,6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其中内资股为120,000,000股,外资股为38,606股。)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秦桂森律师,詹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二)、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