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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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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4-006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明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钱进先生、杨辉先生、潘立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3年度公司实现年营业总收入56,755.49万元,同比增长9.54%;实现利润总额2,5031.35万元,同比增长29.38%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99.84万元,同比增长23.39%。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销售收入目标为7亿元;净利润目标为2.7亿元。上述数据只是公司对2014年经营情况的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经营业绩的相关承诺。

    5、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3年实现净利润为207,998,425.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624,501.23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41,065,512.46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6,771,014.92元。

    公司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8,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7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38,0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4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14]001318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报告及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14]001320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对 201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保荐机构对公司《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田明先生、林茂先先生、郝先进先生、沈海斌女士等4 名人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钱进先生、潘立生先生、杨辉先生等3 名人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职工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拟针对募投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中的产能建设项目进行调整。该产能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设备投资10,401.00万元,目前已投资725.93万元。

    经对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评定,认为公司一方面在技术创新方面不断的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方面通过对生产线的改造,已经有效地提升了现有生产设备的生产效率和产能,预计可以基本满足公司未来色选机系列产品的订单需求,短期内不需要通过购置新增生产设备来补充产能。同时在对X射线检测机、X射线子午线轮胎检测机、口腔X射线CT诊断机等产品的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下,公司决定投资1,200万元对现有产品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同时加大向X射线子午线轮胎机、口腔X射线CT诊断机、X射线异物检测机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投入,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270.42万元调整至16,746.11万元。

    调整后,公司预计产能建设项目完全达产时间为2015年1月。

    此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公告》。

    监事会、独立董事和公司的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见2014年4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拟订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在上述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为:

    (1)第六条,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0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800万元”.

    (2)第十九条,原“公司股份总数为26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38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田明: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安徽省软件协会副理事长。曾任合肥轻工业机械厂设备科科长、合肥安科光电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ANCOO(THAILAND)CO.,LTD董事、ANCOO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长、合肥安剑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合肥美所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安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159,705,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林茂先: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微波教研室、电子对抗新技术教研室教员(2004年3月31日从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转业)、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副总经理,ANCOO(THAILAND)CO.,LTD董事,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532,201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沈海斌: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合肥轻工业机械厂办事员、合肥安科光电机械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合肥美亚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ANCOO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合肥美所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合肥美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7,60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4、郝先进: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税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合肥轻工业机械厂会计、合肥安科光电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ANCOO(THAILAND)CO.,LTD董事、ANCOO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合肥安剑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安徽省华亚粮油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9,006,25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

    1、钱进,男,1965年出生,工学硕士。曾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合肥恒大江海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安期货公司董事,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公司董事, 安徽省创业投资公司董事、董事长,深圳市同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安徽丰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安徽国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安徽国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潘立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副教授,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杨辉: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副教授。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安徽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副总干事、铜陵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4-007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末总股本2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充分适应了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韩立明先生、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以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和投资进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一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悉、专业水平较高,财务审计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双方合作良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韩立明: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合肥轻工业机械厂维修车间工程师、合肥安科光电机械有限公司电子部部长、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部部长,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总监、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股份21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张建军: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对抗系新技术应用中心副主任(2010年3月10日从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转业),合肥威师智能电子电器厂研究所所长、生产副厂长,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总监,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中心主任兼CT产品线经理、监事。持有公司股份73,125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4-009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13年的审计工作。

    大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在担任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为我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 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4-010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邱文婵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上述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

    附: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邱文婵: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副部长、监事(职工代表)。

    邱文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4-01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2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5,838,772.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2]216号”验资报告。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根据《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具体分为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产能建设项目。本次拟调整投资结构的项目为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中的产能建设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能建设项目调整投资结构背景

    X射线检测机主要用于食品加工、鞋帽服饰、玩具及箱包制造行业,随着《食品安全法》送审国务院,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再加上对工业品品质的日益重视,X射线检测机的应用比例将得到提升。我国有牙科诊所将近7万家,但目前口腔X射线CT诊断机的存量设备少,该设备的市场需求规模非常大。基于对市场发展方向的预测,公司经营重心逐渐向X射线子午线轮胎检测机、口腔X射线CT诊断机、X射线异物检测机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倾斜。在此背景下,公司决定调整产能建设项目投资结构,对现有产品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加大向X射线子午线轮胎机、口腔X射线CT诊断机、X射线异物检测机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投入。

    (二)产能建设项目调整投资结构情况

    201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针对产能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设备投资10,401.00万元,已投资725.93万元,决定投资1,200万元对现有产品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同时加大向X射线子午线轮胎机、口腔X射线CT诊断机、X射线异物检测机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投入,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270.42万元调整至16,746.11万元。本次拟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内容计划投资额(万元)占项目投资比例(%)本次拟调整金额(万元)调整后投资额(万元)调整后占项目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7,234.2028.630.007,234.2043.20%
    2设备投资10,401.0041.16-8,475.071,925.9311.50%
    2.1设备投资10,401.0041.16-9,675.07725.934.33%
    2.2技术改造投资--1,200.001,200.007.17%
    3土地投资2,765.9610.950.002,765.9616.52%
    4流动资金4,869.2619.26-49.244,820.0228.78%
    项目总投资金额25,270.42100-8,524.3116,746.11100.00%

    (三)调整产能建设项目投资结构原因说明

    1、减少原计划投入的设备投资的原因说明

    公司减少原计划产能建设项目的设备投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了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对生产线进行改进,使得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可以采用大量的工装和模具代替原有的零部件分散加工和制作,提高了生产效率,使色选机系列产品的毛利率由2011年的50.90%提升到2013年上半年的54.14%,提升了现有生产设备的生产效率和产能,预计基本满足公司未来色选机系列产品的订单需求,短期内不需要通过购置新增生产设备来补充产能。

    基于上述原因,本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决定加大向X射线子午线轮胎机、口腔X射线CT诊断机、X射线异物检测机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投入,这主要是基于对上述产品具有的广阔市场空间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2、新增技术改造投资的原因说明

    从募投项目投入开始的、针对色选机系列产品进行的技术改造与创新,显著提高了色选机系列产品的毛利率,而且能够提升生产效率和产能,技术革新的投入产出效益较高。因此,公司决定进一步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与创新,通过技术改造充分挖掘现有生产线的潜在效率和产能,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新增新的产品种类和机型,最大化现有生产线的效益。

    “设备投资”中,新增“技术改造投资” 1200万元,主要包括新增EMC检测站、激光切割机、X射线多功能检测仪、热红外成像仪、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液相色谱仪等研发及在线检测设备,这些设备是对现有产品生产线进行进一步技术改造所需。

    (四)调整产能建设项目投资结构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产能建设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投资结构进行适当调整。上述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完成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产能建设项目调整前后达产期的预期经济效益分析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原指标值调整值调整后指标值
    1项目总投资万元25,270.42-8,524.3116,746.11
    2年销售收入万元64,850.002,100.0066,950.00
    3利润总额万元16,491.792,128.0718,619.86
    4净利润万元14,018.021,808.8615,826.88

    注:产能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是指2012年之后新增产品机型的经济效益。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情况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

    (万元)

    实际已投入金额

    (万元)

    原预计完全达产时间
    一、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45,455.4323,647.24 
    1、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0,185.0116,548.912012年9月
    2、产能建设项目25,270.427,098.332012年6月
    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059.61-2014年12月

    2、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情况

    本次拟调整投资进度的募投项目是产能建设项目。公司预计该项目完全达产时间为2015年1月。

    3、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原因

    产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5,270.42万元,计划建设期为46个月,原预计项目完全达产时间为2012年6月,但由于公司正在通过技术革新提升现有生产设备的生产效率和产能,并已取得一定效果,并计划在2014年继续针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技术改造实现提高生产效率的效果。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提升募投资金的使用成效,公司对该项目的实施计划进行了调整,预计项目完全达产时间为2015年1月。

    4、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产能建设项目完全达产时间进行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具体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4年4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和投资进度。《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和投资进度。

    3、监事会决议情况

    2014年4月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和投资进度。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美亚光电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是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提出的;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美亚光电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公司已对行业发展状况、自身情况及新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美亚光电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方案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4-012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是/否/不适用说明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1)募集资金使用 
    (2)对外担保 
    (3)关联交易 
    (4)证券投资 
    (5)风险投资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7)购买或出售资产 
    (8)对外投资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公司是否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完整进行回复。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是否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管理做出规定。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3、公司是否在年报、半年报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实、追究责任,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所和当地证监局。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卖计划通知董事会秘书。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12个月内,是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适用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10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息。关联人及其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2个交易日内进行更新。公司报备的关联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适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是否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署并及时更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利用不少于十天的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独董姓名天数
    杨辉13
    潘立生13
    俞能宏5
    钱进7

    注:独立董事俞能宏因为个人原因于2013年5月22日正式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独立董事钱进于2013年5月22日通过相关程序被正式聘为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信息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4-01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4月29日(周二)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三楼会场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2日(周二)

    6、会议出席对象

    (下转B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