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深天健 公告编号:2014-16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 年4月8日下午2: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 年3月28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张斌先生的基本情况附后。
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附:张斌先生的基本情况
张斌先生 1970年11月生,工学博士,毕业于河海大学陆地水文专业。1992年7月至2000年6月,在水利部任职;2000年6月至2003年3月,在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任职;2003年3月至2006年9月,在深圳市水务局任职;2006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2011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经核实,张斌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