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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8版)

      (2)2013年4月21日,公司与关联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并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水电等综合服务,本公司为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祁东和汨罗分部供应水电,交易价格为: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根据市场价,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三年。

      (3)2013年4月21日,公司与关联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包装物供应协议》,并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本公司向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包装物,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交提货日期由本公司以书面通知或其它书面形式告知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4)2014年4月,湘器公司与关联方湘之源公司签署《供应协议》,湘器公司向湘之源公司采购原材料和包装物,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交提货日期由需求方以书面通知或其它形式告知供货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限二年。

      (5)2011年12月20日,169公司与关联方协力厂签署《购销合同》,约定169公司向协力厂采购原材料和包装物,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交提货日期由需求方以书面通知或其它形式告知供货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为2012年元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五年。

      (6)2011年1月13日,向红公司分别与湘荣实业公司和湘荣福利厂就电点火药头和包装产品采购签署了《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协议》分别就向红公司向湘荣实业和湘荣福利厂采购原材料和包装物的品种、规格、数量、技术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定价原则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业务结算每月进行一次,协议期限为五年。

      (7)2014年1月,向红公司与湘荣实业公司、湘荣福利厂分别就机器设备、房屋、土地租赁,签署了《租赁合同》;分别就房屋、土地租赁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一年。

      (8)2014年1月,湖南神斧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林之神林韵油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房屋、土地租赁,签署了《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一年。

      (9)2014年1月,神斧民爆集团与湖南新天地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神斧杰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岭化工集团分别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神斧民爆集团按当地市场价格将办公用房租赁给上述三个承租方,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五年。

      (10)2014年1月,神斧民爆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神斧民爆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按当地市场价格将办公用房租赁给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五年。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供应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

      2、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包装物供应协议》。

      3、湖南神斧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与永州市湘之源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供应协议》。

      4、湖南神斧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涟源湘中协力包装材料厂签署的《购销合同》。

      5、湖南神斧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岳阳县湘荣发展实业公司签署的《产品交易框架协议》、《租赁合同》。

      6、湖南神斧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岳阳县湘荣福利工厂签署的《产品交易框架协议》、《租赁合同》

      7、神斧民爆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8、湖南神斧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林之神林韵油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

      9、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与神斧杰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10、独立董事意见

      1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4-01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在湖南长沙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宏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财务检查报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过认真阅读《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并与管理层和相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管理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且适应公司目前运营及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4-01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建华先生、总经理唐志先生、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孟建新先生、财务总监何晖先生、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