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在直销柜台办理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4月9日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4月10日起开始办理旗下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464)与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581)在直销柜台的基金转换业务。现将该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
2、基金转换费用
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与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之间互转时,不收取转换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以下为举例说明:
假定投资者在 T 日持有2,000份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其在T日转出1,000 份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转入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则净转入金额和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净转入金额=1000×1=1000元
转入份额=1000/1=1000份
3、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和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均为开放日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③本次公告的转换业务仅适用于在直销柜台上办理的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与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④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帐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不晚于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由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到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由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转换到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本次公告开放的基金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具体销售机构如下: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 ||
电话 | (010)65215588 | 传真 | (010)65215577 |
联系人 | 赵虹 |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与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直销柜台转换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上述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