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7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德力股份,证券代码:002571)于2014年3月12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3月1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情请见2014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经按有关规定自2014年3月18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2014年3月25日、2014年3月31日披露了、2014年4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当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论证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 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聘请有关中介团队开展对目标公司的全面尽职调查,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程序较为复杂,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延期至不超过2014年6月17日(星期二)复牌,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17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对本次股票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4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于2014年4月8日实施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施卫东先生。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2013年11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1)。
三、增持目的及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本次增持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施卫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可以有效将公司管理层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施卫东先生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首次增持2013年11月29日起计算)陆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包括本次增持部分在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1%,不低于10万股。
四、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数量及比例
施卫东先生于2013年11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成交均价10.73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5%。
上述首次增持后,在增持期间内施卫东先生未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结束。截止2014年4月8日,施卫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7%。
六、承诺履行情况
施卫东先生严格履行了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本次增持行为可以根据《管理办法》第63条的规定免予提出豁免申请。
4、按照相关规定,施卫东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在本次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锁定。
八、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1、增持人施卫东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增持人本次增持可以根据《管理办法》第63条的规定免予提出豁免申请。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9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4月9日下午一点。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研发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共计215,292,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3%。
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会议,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1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1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1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1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1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王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1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1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15,292,3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四、独立董事分别向股东大会作201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14年3月11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家军先生、何晓女士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0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于2013年12月28日公告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3-063)中披露了公司2013年12月26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与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签订了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目前该产品均以到期。
2014年4月2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签订了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徽商银行智慧理财“本利盈”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德力专属,140224)
2、产品代码:CA14022400
3、期限:84天(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4、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起始日:2014年4月3日
6、到期日:2014年6月26日
7、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5.6%(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后)
8、资金总额:12,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较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2013年12月26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与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签订了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目前上述产品在2014年3月27日均已到期。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4月9日接到公司股东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旺矿业”)的通知,兴旺矿业于2012年11月14日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700万股的股票于201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办理。
兴旺矿业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本次解除质押的7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截止本公告日,兴旺矿业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