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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4-007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4月8日,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以书面、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公司董事会成员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陆志宝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4-009号公告及2013年度报告全文。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 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1,178,633.65万元,同比上升7.41%,营业利润13,905.90万元,同比上升26.4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5.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9.10%。

    五、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天会审字(2014)195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17,256,803.5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557,566.04元;母公司2013年度按规定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 9,941,027.46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6,856,400.92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41,812,848.53元。

    (一)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及分配情况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3年0111,557,566.040
    2012年19,040,000.0086,409,313.5822.03%
    2011年47,600,000.00158,644,105.303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56.06%

    由上表可知,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净利润的比例符合“不少于30%”的规定, 符合《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和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承诺(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章程》、《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全文)。

    (二)2013 年度未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持续调控,且企业劳动力、资金等成本持续上涨、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导致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盈利空间缩减,为提高抗险能力,满足公司对生产经营、研发创新、市场投入等需求,达到持续平稳发展的目标,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用于分红的资金将留存在公司作为营运资金。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贷款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公司展期及新增贷款实施签字,代表董事会行使贷款的审批权限:

    展期贷款单笔金额低于4000万元(含4000万元)的,授权董事长签字;展期贷款单笔贷款金额超过4000万元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签字方为有效,其中,需包括董事长和二名独立董事;

    新增贷款由半数以上的董事签字方为有效,其中,需包括董事长和二名独立董事。

    2、对上述所涉的贷款事项应通知全体董事,若在二天内未有董事提出异议,方可按本议案的授权执行。

    3、本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至新的贷款审批权限授权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终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八、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总结报告全文。

    九、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在的发展态势,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的高质量的服务,公司2014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我公司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报告全文。

    十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报告全文。

    十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具体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5月5日届满。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陆志宝先生、陆勋伟先生、宋铁和先生、潘云初先生、周军强先生、朱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邬崇国先生、何江良先生、史惠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意见全文。

    十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等事宜,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重新确定了内幕信息范围,明确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登记备案的流程、格式和注意事项;

    3、修改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保存时间由原制度的“三年”延长到“十年。

    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制度全文。

    十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秀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4-010号公告

    十五、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4-011号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0日

    附:简历

    陆志宝,男,63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1975年自军队转业后,曾先后担任湖州漾西修船厂厂长、湖州第一铝合金型材厂厂长、栋梁集团总经理等职,1999年3月担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并于2010年5月至2012年4月兼任公司总经理。陆志宝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曾多次荣获浙江省和湖州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于2001年荣获第四届全国乡镇企业家称号。现任浙江省政协委员,湖州市人大代表,兼任湖州世纪栋梁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加成金属粉末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陆勋伟先生是陆志宝先生的儿子,周军强先生是陆志宝先生的女婿,朱建新先生是陆志宝先生的侄女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袁嘉懿女士为陆志宝先生的儿媳。除陆勋伟、周军强、朱建新、袁嘉懿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44,943,360股。陆志宝最近五年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铁和,男,52岁,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历任陕西压延设备厂设计处设计员、湖州第一铝合金型材厂技术科科长、栋梁集团副总经理等职。1999年3月担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至今。宋铁和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1,235,840股。宋铁和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云初,男,60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历任湖州市洋西供销社主任、浙北购物广场副总经理等职,长期从事商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商业管理经验。2002年8月担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至今。潘云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4,400股。潘云初先生均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陆勋伟,男,34岁,硕士学历。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2005年12月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先后取得电子通讯工程学士、电子电脑工程硕士学位。2006 年6月进入本公司工作至今,自2012年4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09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至今。陆勋伟先生系公司董事长陆志宝先生的儿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袁嘉懿的丈夫。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陆勋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军强,男,39岁,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计算机专业。曾在湖州市电信局从事网络工程工作,现兼任公司技术部经理,周军强先生系公司董事长陆志宝先生的女婿,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2002年3月担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至今。周军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均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建新,男,49岁,高中学历,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1987年5月历任湖州第一铝合金型材厂销售部主任。1998年10月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至今。朱建新先生系公司董事长陆志宝先生的侄女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910,959股。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邬崇国,男,38岁,本科学历,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邬崇国先生已于2012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1998年7月至2002年3月担任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2年4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浙江中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董事长,自2010年12月起担任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邬崇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何江良,男,6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曾任浙江九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主任、合伙人,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175.SH)独立董事。

    2009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十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教育并获结业证书。何江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史惠祥,男,49岁,博士,现为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博导,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历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主任、浙江大学环境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水环境分会的常务理事,现任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嘉善洪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大学环境工程公司(现更名为杭州达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市洪合环境工程公司、浙江平湖绿色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史惠祥先生于2008年4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班,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史惠祥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秀玲:女,29岁,大专文化。曾任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于2009年7月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张秀玲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规则》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张秀玲女士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4-008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4月8日,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荣方先生主持。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3月28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3年度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是基于公司发展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各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陆志宝先生提名李荣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意将本预案以提案方式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0日

    附简历:

    李荣方,男,43岁,中专文化,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历任湖州第一铝合金型材厂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栋梁集团公司挤压分厂副厂长、厂长、设备科科长等职。现兼任公司质检部经理,1999年3月担任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至今。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李荣方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101,440股,占总股份的0.46%。李荣方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况:《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0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4年4月8日在公司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徐泽先生、陶建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未出任公司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0日

    附简历:

    徐泽,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66岁,初中学历,经济师。曾在浙江家用电机厂担任木模工、供应科副科长、科长、副厂长、厂长、书记等职。浙江艾默生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浙江铁马家用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总书记、湖州市二轻总公司驻南浔办事处主任;2005 年在湖州世纪栋梁铝业有限公司任职至今,并于2011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徐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陶建锋,中国籍、未有境外居留权,36岁,本科学历。历任湖州广播电视报社编辑部副主任,现任公司生产部经理。陶建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信息披露日,陶建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1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概述

    2014年4月8日,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需要,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张秀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一)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

    (二) 邮政编码:313008

    (三) 联系电话:0572-2699791

    (四) 传真号码:0572-2699765

    (五) 电子邮件:nijie0572@163.com

    三、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 张秀玲女士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0日

    附:简历

    张秀玲:女,29岁,大专文化。曾任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于2009年7月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张秀玲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规则》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张秀玲女士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2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8日在公司行政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30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织里南路2号梦圆大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内容:

    (一) 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 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 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 审议《关于2014年度贷款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七)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1、关于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候选人陆志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候选人陆勋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候选人宋铁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候选人潘云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候选人周军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候选人朱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候选人邬崇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候选人何江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候选人史惠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3年度述职报告。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见证律师。

    七、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13008。

    4、联系电话:0572-3158810、0572-2699791、0572-2699765(传真)。

    5、联系人:张秀玲

    八、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0日

    附件: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4年4月30日下午 3: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栋梁新材 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1、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审议《关于2014年度贷款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8.1、关于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候选人陆志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2)选举候选人陆勋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反对□ 弃权□

    (3)选举候选人宋铁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反对□ 弃权□

    (4)选举候选人潘云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反对□ 弃权□

    (5)选举候选人周军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反对□ 弃权□

    (6)选举候选人朱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反对□ 弃权□

    8.2、关于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候选人邬崇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选举候选人何建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选举候选人史惠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3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陆志宝先生、总经理陆勋伟先生、财务总监杨晓慧女士、董事会秘书袁嘉懿女士、公司独立董事邬崇国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4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4月10日发布了《201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公司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4年4月28日—4月29日9:00—16:00,与公司证券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张秀玲,电话:0572-2699791,传真:0572-2699765。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陆志宝先生、总经理陆勋伟先生、财务总监杨晓慧女士、董事会秘书袁嘉懿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5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4-011)(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定于2014年4月30日上午9:30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事后核查,通知中关于“会议时间”、“授权委托书”的部分描述有误,“会议内容”的部分内容描述不足,现补充更正如下:

    一、会议时间

    原文:

    一、会议时间:2013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

    更正后:

    一、会议时间: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会议内容

    原文:

    五、会议内容

    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五、会议内容

    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股东表决权的总数不能超过被选举董事的倍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授权委托书

    原文:

    1、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审议《关于2014年度贷款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8.1、关于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候选人陆志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2)选举候选人陆勋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反对□ 弃权□

    (3)选举候选人宋铁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反对□ 弃权□

    (4)选举候选人潘云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反对□ 弃权□

    (5)选举候选人周军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反对□ 弃权□

    (6)选举候选人朱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反对□ 弃权□

    8.2、关于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候选人邬崇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选举候选人何建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选举候选人史惠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更正后: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4年度贷款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同意票数
    8.1关于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候选人陆志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候选人陆勋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候选人宋铁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候选人潘云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候选人周军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候选人朱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2关于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数
     选举候选人邬崇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候选人何江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候选人史惠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公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