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46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2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已于2014年2月25日、2014年3月4日、2014年3月11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4年3月18日起继续停牌,2014年3月18日、2014年3月25日、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9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项目进度,中介机构正在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定稿,交易各方正在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问题进行磋商。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磋商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在4月16日无法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并复牌。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16日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本次延期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2014年5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并恢复股票交易。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交易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5月16日前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将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说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直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草案确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后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47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的通知,王东辉先生将其持有的38,000,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分别于2014年4月3日、201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此次质押期限分别自2014年4月3日、2014年4月8日起至华泰证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东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4,885,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9%;其中,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8,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6.2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东辉先生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8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6.2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1%。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