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60961 证券简称:中南投票
证券“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96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100.00 |
1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2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0 |
3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3.00 |
4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 4.00 |
5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5.00 |
5.1 | 1、2014年金丰环球装饰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施工劳务 | 5.01 |
5.2 | 2、2014年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施工劳务 | 5.02 |
5.3 | 3、2014年中南控股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写字楼及监控设备租赁业务 | 5.03 |
5.4 | 4、2014年青岛易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商品房代理销售服务 | 5.04 |
5.5 | 5、2014年青岛中南物业管理公司向青岛区域项目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 5.05 |
6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
7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南京公司的议案 | 7.00 |
8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苏州公司的议案 | 8.00 |
9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00 |
注:输入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依此类推;5.01元代表议案5中子议案(1)进行表决,依此类推,若输入100.00元则表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在股东对议案5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5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5投票表决,以股东对子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5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5投票表决,然后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议案5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4年5月7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8日下午15:00。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4-03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2014年度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2014年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工作量(预估),参考同行业和以前年度报酬水平,拟支付该所报酬与2013年相同,总计411万元。以上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和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促使公司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所有股东都能得到相同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同意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4 年度内控和财务审计事务所,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3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13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3年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3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13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马挺贵 | 23 | 18 | 5 | 0 |
汤云为 | 23 | 20 | 3 | 0 |
史建三 | 23 | 20 | 3 | 0 |
2013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无反对、弃权情况。
201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5次,并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二、2013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3年3月27日,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东亚银行借款的担保议案》发表了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13年4月18日,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超额情况的补充确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2013 年度财务资助的议案》、《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奖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3年5月27日,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托合作暨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债权融资暨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年6月21日,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文昌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3年8月13日,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3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13年8月22日,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南世纪城(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7、2013年10月30日,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融资暨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3年10月31日,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发行“华鑫信托〃中南建设军山半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暨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合同》等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3年12月10日,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借款的担保议案》、《关于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3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3年12月13日,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及本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3年12月27日,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发行“淮安中南世纪锦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暨与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淮安中南锦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等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的其他工作
1、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在2013年度我们参加了公司关于未来5年发展的战略研讨、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计计划、审计过程监督、内控检查等各项工作。
2、公司信息披露方面。我们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3、公司经营管理方面。我们在2013年度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介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议案事项,如业务发展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对所提供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发表自己独立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公司治理活动方面。我们在2013年度推动公司继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独立董事:马挺贵、汤云为、史建三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六届董事会三次会议需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公司2013年度的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了年初的预计数,但青岛物业公司承接公司售楼处、会所物业服务费用因楼盘增加、会所开业等,物业费用发生额超预计1000万元,物业服务关联交易业务真实存在,定价符合市场标准。公司2013年度所涉及关联交易预计也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组建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
共同投资开发房地产业务,有利于公司转变扩展资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过高的局面,也适当控制大项目的投资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开发能力。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中介机构的配合下对2012年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不断补充和优化,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2)公司对房地产业业务中采购管理、工程招标管理、售前准备、售中管理、售后服务、工程质量管理、以及工程进度管理等高风险领域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建设产业中项目决策、工程分包管理、采购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施工进度管理以及工程结算管理等高风险领域进行了重点关注,确定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进行检查,确保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3)公司《201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的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现金分红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现金分红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现时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聘任公司 2014 年度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和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促使公司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所有股东都能得到相同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同意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4 年度内控和财务审计事务所,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8〕325 号)等有关规定要求,通过认真核查后,就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间内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没有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无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监事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签名: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利安达审字[2014]第1108号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公司)201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南建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南建设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晶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玥
中国·北京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