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6版)
公司将深刻研判政策及行业趋势,将以更务实的姿态,强化合作意识,立足城市化率处在40%~50%之间的二、三线城市,紧紧围绕"成本低,速度快,质量好"的要求,加强设计降本能力,通过技术优化、新材料运用等方法降低产品开发成本;要研究各类型产品,打造可复制的系列产品,提高项目开发速度;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户型和创新产品;开发以刚需为主的中高档住宅;创新营销手段;打造一支管理水平高、专业技能强、市场反应快的管理团队,确保项目周转快,经济效益好。
3、经营计划
(1)全年预计营业收入127415 万元,预计营业成本费用108050.29万元;
(2)加快现有项目开发进度,新开工面积 57.67 万平方米,竣工面积 24.68
万平方米;
(3)适度储备优质项目及做好产业链的延伸拓展工作;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做好2014年内部控制
审计;
(5)引进中高级专业人才 5人以上,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4、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1)、坚持稳健的财务管理,加快销售速度与销售资金的回笼。
(2)、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在取得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择机发行公司债券。
(3)、加强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开展多样化的融资方式,来补充公司项目开发资金。
(4)、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管理与监控,使公司项目进度与公司现金流量计划协调一致,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5)、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适当控制项目施工节奏。
5、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调控政策风险
政府对房地产投资过程中的土地供给政策、地价政策、税费政策、住房政策、价格政策、金融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均对房地产投资者收益目标的实现产生巨大的影响,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未来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2)、房地产市场波动的风险
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法则的实施,以及市场预期的变化,不同地区的房价走势呈现差异化。如果房地产市场在一系列宏观调控下,楼价下降,成交量萎缩,将对公司的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司面临收益波动的风险。金融、信贷等手段的调控,将迫使公司处理好资金回笼和项目开竣工节奏,若处理不好将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3)、市场供求风险
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房地产市场上的供给与需求也在不断变化,而供求关系的变化必然造成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具体表现为租金收入的变化和房地产价值的变化,这种变化会导致房地产投资的实际收益偏离预期收益。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当市场内结构性过剩(某地区某种房地产的供给大于需求)达到一定程度时,房地产投资者将面临房地产积压或空置的严峻局面,导致资金占压严重、还贷压力日增。
(4)、住房按揭贷款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文件精神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的精神,各银行相继调整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包括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借款人及其配偶贷款购买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住房的,以及购置高档别墅、高档住宅和异地购房的,渐次提高首付比例、提高贷款利率等。
上述政策执行将会提高购房的按揭融资成本和降低潜在客户的购买力,也将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各地也在相继出台预售款监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款必须开设专用账户,专款专用,该等政策的变化会对公司资金的运用效率产生影响。
(三)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1、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2、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3、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2)3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浙江证监局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号《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遵守下列规定:
(1)、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次发放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配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并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经监事会、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实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能够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不适用
3、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3年 | 0.3 | 21,754,423.80 | 65,404,270.48 | 33.26 | ||
2012年 | 0.5 | 36,257,373.00 | 74,250,437.03 | 48.83 | ||
2011年 | 141,053,692.54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本期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龙和商贸有限公司。
2、与上期相比本期无减少合并单位。
董事长:陈建成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