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公告
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公告
201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4—08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棉公司”)的报告,岩棉公司于2014年4月8日收到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140038号),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存在事实
岩棉公司从事岩棉保温材料生产加工的南侧岩棉生产线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二、处罚决定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将对岩棉公司予以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岩棉公司位于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828弄99号从事岩棉保温材料生产加工的南侧岩棉生产线建设项目停止生产;
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岩棉公司将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公司要求下属各子公司以此为戒,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的规定,加强环境保护。上述处罚将对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