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4-02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734,227,5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9.66%,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本公司股份11,7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近日,股东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5,271,7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64%,下称"浙江恒兴力")将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本公司股份55,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时,浙江恒兴力将本公司股份73,950,000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721,27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6%;浙江恒兴力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65,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4-02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2,275,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39%,下称“宁波嘉源”)通知,宁波嘉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300,000,000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3月25日,购回交易日是2015年3月25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宁波嘉源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452,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