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7版)
2、投资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格、规范的投资决策程序,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风险与绩效评估、组合调整六个环节,具体如下:
(1)投资研究
本基金研究团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依托内部研究平台,充分利用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强化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研究员在熟悉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基础上,对其分工的行业和行业内上市公司进行跟踪研究、深度分析,撰写研究报告、投资建议报告,供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参考。本基金管理人设立固定收益投资部,专门负责债券投资研究。此外,研究团队设有专门的宏观经济研究员,负责跟踪分析各种宏观经济数据以及政府的产业政策,为资产配置决策提供支持。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依据研究团队提供的研究成果以及风险管理团队提供的风险监测指标等,负责判断未来一段时间内证券市场的走势,决定基金总体投资策略及基金资产在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资产间的配置比例范围。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随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议。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配置比例等决议,参考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遵照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依据专业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具体投资品种并选择交易时机,在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
(4)交易执行
本基金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将投资指令下达给交易团队,由交易团队的交易主管分配给交易员执行交易指令。交易团队同时承担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5)风险与绩效评估
投资风险管理团队由风险管理团队和监察稽核团队组成。风险管理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投资风险与绩效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报告;监察稽核团队对基金投资的合规性进行日常监控。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通过风险报告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预期投资目标、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同时,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投资风险管理团队提供的报告,结合市场、法律等环境的变化,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及改进建议。
(6)组合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9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是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债券系列指数之一,该系列指数包括5只固定收益指数,分别跟踪中国国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和可转债市场的业绩表现以及具有综合意义的全债指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旨在追踪中国的国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市场,它涵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上市的债券。纳入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的债券的剩余期限至少在一年以上,债券的面值余额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债券的信用评级也都在投资级以上。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把符合以上标准的交易所债券全部纳入了指数,银行间债券则根据券种和久期进行抽样选取。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的基期是2002年11月29日,基值为1000点。从2002 年发布至今,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已成为广大机构投资者认可的投资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基础指标,并且它易于观察,任何投资人都可以使用公开的数据经过简单的算术运算获得比较基准,保证了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固定收益投资部分业绩基准。
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投资人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同时,该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适合作为本基金的权益投资部分业绩基准。
如果今后由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市场中有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外部投资环境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等情形发生,本基金的管理人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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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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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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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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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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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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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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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大摩多元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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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多元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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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大摩多元收益债券A
(2012年8月28日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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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多元收益债券C
(2012年8月28日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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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基金销售服务费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A类基金份额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投资人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和行业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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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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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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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
3、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
某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申购费率为0.8%,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00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00/(1+0.8%)=99,206.35元
申购费用=100,000.00-99,206.35=793.65元
申购份额=(100,000.00-793.65)/1.040=95,390.72份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00/1.040=96,153.85份
4、净赎回金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价格=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假定某投资人在赎回10,0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8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80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80=12,800.00元
赎回费用=12,800.00×0.1%=12.80元
净赎回金额=12,800.00-12.80=12,787.20元
(2)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申请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投资人赎回100,0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申请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00×1.250=125,000.00 元
5、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计算方法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转入总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1)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
(2)转出基金赎回费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3)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3年10月10日刊登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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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9,080,745.00 | 6.31 |
其中:股票 | 9,080,745.00 | 6.31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12,741,668.96 | 78.33 |
其中:债券 | 112,741,668.96 | 78.33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1,235,364.81 | 14.75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878,011.27 | 0.61 |
7 | 合计 | 143,935,790.04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3,115,245.00 | 3.01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1,444,800.00 | 1.39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584,400.00 | 3.46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936,300.00 | 0.90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9,080,745.00 | 8.76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300030 | 阳普医疗 | 144,500 | 2,544,645.00 | 2.46 |
2 | 600637 | 百视通 | 60,000 | 2,218,200.00 | 2.14 |
3 | 002024 | 苏宁云商 | 160,000 | 1,444,800.00 | 1.39 |
4 | 300059 | 东方财富 | 90,000 | 1,366,200.00 | 1.32 |
5 | 300015 | 爱尔眼科 | 30,000 | 936,300.00 | 0.90 |
6 | 002650 | 加加食品 | 30,000 | 570,600.00 | 0.55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10,003,000.00 | 9.65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23,437,344.00 | 22.62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79,301,324.96 | 76.54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12,741,668.96 | 108.81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3002 | 工行转债 | 306,280 | 31,041,478.00 | 29.96 |
2 | 1080124 | 10云南工投债 | 240,000 | 22,934,400.00 | 22.13 |
3 | 128001 | 泰尔转债 | 149,140 | 15,435,840.86 | 14.90 |
4 | 019302 | 13国债02 | 100,000 | 10,003,000.00 | 9.65 |
5 | 110023 | 民生转债 | 96,490 | 9,314,179.70 | 8.99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58,666.5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781,068.66 |
5 | 应收申购款 | 38,276.10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878,011.27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3002 | 工行转债 | 31,041,478.00 | 29.96 |
2 | 128001 | 泰尔转债 | 15,435,840.86 | 14.90 |
3 | 110023 | 民生转债 | 9,314,179.70 | 8.99 |
4 | 110018 | 国电转债 | 6,189,000.00 | 5.97 |
5 | 110015 | 石化转债 | 5,721,600.00 | 5.52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1.70% | 0.04% | 2.20% | 0.14% | -0.50% | -0.10%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3.34% | 0.64% | 1.00% | 0.16% | 2.34% | 0.48%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12月31日 | 5.10% | 0.55% | 3.22% | 0.16% | 1.88% | 0.39%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1.50% | 0.05% | 2.20% | 0.14% | -0.70% | -0.09%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2.86% | 0.64% | 1.00% | 0.16% | 1.86% | 0.48%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12月31日 | 4.40% | 0.55% | 3.22% | 0.16% | 1.18% | 0.39%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32% |
100万元≤M<500万元 | 0.2% |
M≥500万元 | 每笔交易1000元 |
申购金额(M) | 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8% |
100万元≤M<500万元 | 0.5% |
M≥500万元 | 每笔交易1000元 |
持有年限(Y) | 赎回费率 |
Y<1年 | 0.1% |
1年≤Y<2年 | 0.05% |
Y≥2年 | 0 |
序号 | 修改部分 | 说明 |
1 | 重要提示 |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 |
2 | 三、基金管理人 | 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的有关信息 |
3 | 五、相关服务机构 | 根据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更新了相关机构的信息 |
4 |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更新了“申购份额与净赎回金额的计算”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相关说明 |
5 | 九、基金的投资 | 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即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6 | 十、基金的业绩 | 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即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
7 |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修改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有关内容 |
8 |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