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收到
中国银行乐山分行催款通知书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4-02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收到
中国银行乐山分行催款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由公司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威保变)于2007年12月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51%,天威保变持有股权比例为49%。近日,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以下称:中国银行乐山分行)《贷款催收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公司也同时收到中国银行乐山分行《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被要求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与天威保变签订的《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协议》和《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方应按出资比例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或股东融资;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借款由公司与天威保变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乐电天威硅业公司于2009年3月向中国银行乐山分行借款30000万元,期限60个月,公司按持股比例51%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目前该笔借款本金尚余3675.00万元。
近日,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和公司分别收到中国银行乐山分行《贷款催收通知书》和《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函件称截止2014年4月1日,借款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已欠中国银行乐山分行借款本金3675.00万元,利息8493.34元,合计3675.849334万元,要求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要求公司作为担保人对借款人未归还债务履行连带担保责任,在收到《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50日内代为清偿借款本息。
有关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