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3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14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海林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 《关于提请增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该函,张海林先生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
上述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公司董事会在收到上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该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情况以外,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9日-2014年4月10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9日15:00-2014年4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4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林先生。
6. 会议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7.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 9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12,23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5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12,23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2.35 %。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2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23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23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23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23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23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4,03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关联股东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回避表决,共计 68,200,000股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2,23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23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2,23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23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2,237,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白静、毛惠清、方天亮分别向大会作出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1至10及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2014年3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议案11的详细内容已于2014年3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