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股票代码:6003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32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32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4年4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32层
3、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32层
4、法定代表人:张峻
5、注册资本:11,752,005,497元人民币
6、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3213535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9、税务登记证号码: 440300736677639
10、联系电话:0755-2266 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如上表所示,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无单一股东持有公司30%以上股权的情况,各股东均无法决定董事会多数席位或对公司决策形成决定性影响。因此,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各股东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生命人寿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寿险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总部设于深圳。主营范围包括医疗、养老、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分红、投连、万能保险等。
(二)生命人寿最近四年简要财务数据(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
注:生命人寿2011年度、2012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3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过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生命人寿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一)2013年3月11日,生命人寿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工作委员会资产管理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金地集团股份不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5%。
(二)2014年1月21日,生命人寿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金地集团股份不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2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对金地集团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增持或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金地集团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增持金地集团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截至2014年2月11日,生命人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购买金地集团股份累计达662,164,469股,占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8085%。 生命人寿于2013年11月18日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H账户”中持有的215,000,000股公司股份(约占金地集团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8082%)不可撤销地、无偿地全权授权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行使股东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因此,截至2014年2月11日,生命人寿所拥有金地集团有表决权股份占金地集团总股本的10.0003%。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生命人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购买金地集团的股份累计达790,249,042.00股,合计占金地集团总股本的17.6730%。扣除上述授权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行使股东表决权的股份,生命人寿所拥有金地集团有表决权股份占金地集团总股本的12.864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表决权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生命人寿所持金地集团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责任准备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交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二级市场买入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835,058,581.63元。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其它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和金地集团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截至报告书出具日,生命人寿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有相关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金地集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若以后拟进行分红政策调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它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继续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并具体承诺如下:生命人寿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并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生命人寿将成为金地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为保障和维护金地集团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生命人寿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生命人寿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从事与金地集团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生命人寿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生命人寿不存在或拟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情形。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易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的情形。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生命人寿从2013年10月1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金地集团股票的情况如下:
■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生命人寿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生命人寿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合并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
■
二、生命人寿2013年末/度主要财务数据(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14年 4月9 日
三、财务顾问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凯 王坤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 9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2010-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四)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违反《收购办法》第六条、第五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与保证函;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重大交易的声明;
(九)信息披露人权益变动的决策及批准决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 (本页无正文,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14年【 4】月【9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14年【 4】月【9 】日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股票代码:6003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30层30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30层3001
邮政编码:10002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4年4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指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大锋
注册号:110000012974139
注册资本:379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30层3001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2010年06月23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登字110105556828452号
联系电话:010-8525604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主要负责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868%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无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入的目的是出于对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信息披露义务人决定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截止到2014年4月8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人寿保险传统账户购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到223,575,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002% 。
同属安邦保险集团旗下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财产保险传统账户购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到223,575,4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0001% 。该情况已于2013年12月3日《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披露。
截止到2014年4月8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到447,150,9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00003% 。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姚大锋
签署日期:2014年4月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金地集团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姚大锋
签署日期:2014年4月8日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增持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导致其成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以表决权计算)的行为过程 |
本报告书 | 指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金地集团 | 指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生命人寿、 公司或本公司 | 指 |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00 |
深圳市华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7.93 |
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6.77 |
深圳市盈德置地有限公司 | 15.27 |
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 | 11.70 |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 (Tokio Marine & Nichido Fire Insurance Co., Ltd.) | 9.13 |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 3.88 |
大连东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88 |
东京海上(亚洲)有限公司 (Tokio Marine Asia Pte. Ltd.) | 1.44 |
序号 | 股东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元) |
1 | 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金融投资(具体投资项目另行审批);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4,200,000,000元人民币 |
2 | 深圳市华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 426,000,000元人民币 |
3 | 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汽车(不含小轿车)的购销;开办管理新亚洲电子商城。 | 1,000,000,000元人民币 |
4 | 深圳市盈德置地有限公司 | 商业房地产的管理、运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1,152,000,000元人民币 |
5 | 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 |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2000】159号执行)。 | 2,000,000,000元人民币 |
6 |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Tokio Marine & Nichido Fire Insurance Co., Ltd.) | 财产保险业,债务保证、代理其他保险公司(包括外国保险商)的有关保险业业务或代办事务、以及前款业务的其他附带业务,办理有关国债、地方债、政府保证债的认购、招募或出售、交易及其他业务,除前各款业务以外、保险业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财产保险公司可经营的业务,其他前各款业务的附带事项或有关事项。 | 101,994,000,000日元 |
7 |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工器材、家用电器、汽车配件、纺织品、工艺美术片、服装、鞋帽、文教用品、化妆品、化工产品、水产品、日用杂品、电子计算机、家具批发兼零售;资本运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4,000,000,000元人民币 |
8 | 大连东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设计、维修;信息咨询服务。 | 809,750,000 元人民币 |
9 | 东京海上(亚洲)有限公司(Tokio Marine Asia Pte. Ltd.) | 商务管理与咨询服务,其他保险与养老金费NEC(例如:理算员和保险精算师活动)。 | 563,000,000 新加坡元 |
项目 | 2013年末/度 | 2012年末/度 | 2011年末/度 | 2010年末/度 |
总资产 | 19,560,747.03 | 11,268,711.37 | 6,458,557.23 | 4,331,566.18 |
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 | 1,809,594.98 | 1,253,942.66 | 825,480.67 | 380,566.80 |
营业收入 | 3,184,271.87 | 2,978,785.29 | 2,579,119.24 | 1,609,879.63 |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 571,197.76 | 109,678.73 | 15,016.00 | 9,838.97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在公司所任职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长期居住地 |
张 峻 | 男 | 中国 | 1.深圳市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常务)董事 2. 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 无 | 深圳市 |
方 力 | 女 | 中国 | 公司董事 | 无 | 北京市 |
杨智呈 | 男 | 中国 | 公司董事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无 | 深圳市 |
李春彦 | 男 | 中国 | 2.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深圳市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 无 | 深圳市 |
马祖铨 | 男 | 中国 | 公司董事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 无 | 大连市 |
赵 倩 | 男 | 中国 | 公司董事 中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经理 | 无 | 深圳市 |
龚志洁 | 男 | 中国 | 公司董事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无 | 深圳市 |
尚世骏 | 男 | 中国 | 1.生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 2.深圳市前海富德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无 | 深圳市 |
张汉平 | 男 | 中国 | 9.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10.富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 无 | 深圳市 |
一色浩一 | 男 | 日本 | 公司董事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管理职 | 有 | 深圳市 |
郑凯铨 | 男 | 中国 | 8.北京龙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9.普凯(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无 | 深圳市 |
王 杰 | 男 | 中国 | 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大学政府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 无 | 北京市 |
江生忠 | 男 | 中国 | 1.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南开大学教授 | 无 | 天津市 |
陈泽桐 | 男 | 中国 | 1.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无 | 深圳市 |
吴勉坚 | 男 | 中国 | 公司独立董事 | 无 | 杭州市 |
黄守岩 | 男 | 中国 | 公司监事会主席 公司党委书记 | 无 | 深圳市 |
罗光政 | 男 | 中国 | 公司监事 北京明智九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险咨询部经理 | 无 | 北京市 |
王成 | 男 | 中国 | 公司监事 正大能源发展(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无 | 北京市 |
张雪华 | 女 | 中国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 | 无 | 深圳市 |
徐文渊 | 男 | 中国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投资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 无 | 深圳市 |
朱海马 | 男 | 中国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团险管理部总经理 | 无 | 深圳市 |
上市交易所 | 公司代码 | 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香港交易所 | 379 | 必美宜 | 18.20 |
香港交易所 | 639 | 首钢资源 | 27.60 |
香港交易所 | 1638 | 佳兆业集团 | 15.16 |
上海/香港交易所 | 601898/1898 | 中煤能源 | 7.2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000061 | 农产品 | 20.00 |
方向:买入 | 成交数量(股) | 成交金额(元) | 最高价 | 最低价 |
2013年10月 | 7,999,965.00 | 47,331,657.51 | 5.95 | 5.86 |
2013年11月 | 88,972,148.00 | 542,902,986.85 | 6.30 | 5.86 |
2013年12月 | 87,089,643.00 | 544,725,721.97 | 6.65 | 5.96 |
2014年1月 | 118,878,359.00 | 711,424,821.89 | 6.27 | 5.72 |
2014年2月 | 42,009,818.00 | 253,213,665.24 | 6.21 | 5.87 |
2014年3月 | 91,696,032 | 604,507,572.7 | 7.00 | 5.94 |
2014年4月 | 11,999,660.00 | 85,006,438.03 | 7.33 | 6.85 |
合计 | 448,645,625.00 | 2,789,112,864.19 | - | - |
资产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1,468,867.89 | 660,248.33 | 363,406.4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730.93 | 1,711.84 | 1,654.4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199,057.52 | 37,046.70 |
应收保费 | 32,527.65 | 20,492.44 | 6,461.93 |
应收分保账款 | 3,693.91 | 1,338.16 | 1,434.28 |
应收利息 | 143,158.73 | 79,364.37 | 43,927.06 |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1,128.59 | 947.32 | 396.76 |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 413.39 | 252.48 | 236.28 |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 139.05 | 136.43 | 128.64 |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462.85 | 484.38 | 677.34 |
保户质押贷款 | 45,369.73 | 30,000.50 | 19,679.10 |
定期存款 | 2,427,461.49 | 1,314,972.66 | 855,056.2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17,446.86 | 967,432.64 | 747,273.25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351,198.31 | 2,086,605.49 | 1,490,039.98 |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 34,900.00 | 34,900.00 | 29,9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152,800.00 | - | - |
存出资本保证金 | 219,900.00 | 148,100.00 | 84,2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1,031,706.59 | 364,715.44 | 173,334.38 |
固定资产 | 120,541.94 | 120,720.73 | 103,483.20 |
在建工程 | 8,696.31 | 6,520.03 | 3,257.67 |
无形资产 | 29,498.61 | 114,286.71 | 101,844.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13.28 | 5,309.80 | 5,482.82 |
商誉 | 66,296.50 | - | |
其他资产 | 447,377.36 | 203,837.21 | 123,908.86 |
独立账户资产 | 85,481.40 | 97,122.76 | 138,736.48 |
资产总计 | 11,268,711.37 | 6,458,557.23 | 4,331,566.18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402,491.50 | 773,080.10 | 598,825.00 |
预收保费 | 22,399.40 | 26,889.50 | 17,691.8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15,167.20 | 11,085.36 | 9,726.93 |
应付分保账款 | 2,970.59 | 1,871.26 | 1,493.13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24.85 | 10,258.60 | 6,782.52 |
应交税费 | 16,243.24 | 3,635.67 | 3,249.39 |
应付利息 | 8,793.61 | 6,781.08 | 4,906.43 |
应付赔付款 | 15,369.34 | 13,827.30 | 15,161.71 |
应付保单红利 | 73,929.73 | 54,187.16 | 42,453.97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 2,333,403.76 | 801,495.72 | 929,268.76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10,697.60 | 6,409.37 | 6,138.65 |
未决赔款准备金 | 8,217.37 | 4,213.57 | 2,613.55 |
寿险责任准备金 | 5,076,481.76 | 3,445,943.71 | 1,989,981.95 |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21,056.15 | 17,826.37 | 13,153.89 |
应付次级债 | 283,489.14 | 281,571.98 | 150,410.89 |
预计负债 | - | - | - |
其他负债 | 468,015.72 | 28,143.50 | 20,404.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1,774.05 | 48,632.64 | - |
独立账户负债 | 85,481.40 | 97,122.76 | 138,736.48 |
负债总计 | 10,006,206.42 | 5,632,975.67 | 3,950,999.38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1,077,469.30 | 845,043.44 | 439,472.11 |
资本公积 | -8,866.36 | -95,223.76 | 26,337.68 |
盈余公积 | 16,490.60 | 11,758.26 | - |
未分配净利润 | 168,849.12 | 63,902.74 | -85,243.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253,942.66 | 825,480.67 | 380,566.80 |
少数股东权益 | 8,562.29 | 100.88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62,504.95 | 825,581.56 | 380,566.80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268,711.37 | 6,458,557.23 | 4,331,566.18 |
项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978,785.29 | 2,579,119.24 | 1,609,879.63 |
已赚保费 | 2,437,197.53 | 2,332,047.49 | 1,447,474.43 |
保险业务收入 | 2,449,405.87 | 2,336,544.07 | 1,452,708.91 |
减:分出保费 | 8,101.38 | 4,776.42 | 3,716.63 |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4,106.96 | -279.84 | 1,517.85 |
资产管理费收入 | 144.13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2.79 | - | - |
投资收益 | 388,934.13 | 223,151.41 | 142,967.74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9,511.93 | 58.82 | -68.61 |
汇兑收益` | -3,797.55 | -2,831.51 | -834.21 |
其他业务收入 | 76,792.32 | 26,693.03 | 20,340.28 |
二、营业支出 | 2,870,708.35 | 2,562,886.80 | 1,602,711.52 |
退保金 | 264,158.09 | 161,675.98 | 55,053.62 |
赔付支出 | 149,258.65 | 225,794.01 | 196,593.23 |
减:摊回赔付支出 | 4,348.46 | 823.18 | -1,066.77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 1,637,771.63 | 1,462,234.26 | 979,116.81 |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 142.01 | -168.97 | -651.64 |
保单红利支出 | 32,333.93 | 25,787.20 | 17,440.51 |
分保费用 | 3.10 |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820.30 | 3,687.81 | 2,381.25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239,238.83 | 270,544.76 | 126,551.86 |
业务及管理费 | 436,237.02 | 363,941.58 | 184,437.18 |
减:摊回分保费用 | 3,350.10 | 2,183.81 | -2,564.54 |
利息支出 | 18,086.35 | 11,605.31 | 4,464.07 |
其他业务成本 | 91,641.02 | 40,127.81 | 40,955.55 |
资产净值转回/(损失) | - | 326.10 | 0.39 |
三、营业利润/(亏损) | 108,076.93 | 16,232.45 | 7,168.11 |
加:营业外收入 | 29,127.15 | 2,509.77 | 6,328.23 |
减:营业外支出 | 8,391.37 | 3,468.82 | 872.92 |
四、利润/(亏损)总额 | 128,812.71 | 15,273.40 | 12,623.42 |
减:所得税费用 | 20,203.90 | 256.61 | 2,784.46 |
五、净利润/(亏损) | 108,608.81 | 15,016.79 | 9,838.97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109,678.73 | 15,016.00 | - |
少数股东损益 | -1,069.92 | 0.79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损失) | 86,388.72 | -121,561.34 | -73,198.72 |
七、综合收益/(损失)总额 | 194,997.53 | -106,544.56 | -63,359.75 |
归属母公司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 196,036.13 | -106,545.44 | - |
归属少数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 -1,038.60 | 0.88 | - |
项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2,160,854.48 | 2,330,734.56 | 1,465,262.78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产生的现金净额 | 1,558,758.35 | -156,622.87 | 17,147.51 |
收到的税收返还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999.11 | 24,715.38 | 22,657.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67,611.93 | 2,198,827.07 | 1,505,067.97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137,777.57 | 227,128.42 | 186,224.99 |
支付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2,090.58 | 1,295.19 | 607.58 |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32,913.48 | 269,186.33 | 123,008.13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14,343.74 | 14,054.02 | 11,819.9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7,643.98 | 189,894.28 | 51,390.2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328.08 | 3,461.30 | 13,638.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5,029.96 | 468,411.54 | 254,286.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11,946.24 | 1,173,431.07 | 640,975.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55,665.69 | 1,025,396.00 | 864,092.6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22,696.20 | 814,342.62 | 841,533.2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13,201.42 | 139,099.15 | 109,660.6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 34.30 | 180.07 | 3.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35,931.92 | 953,621.84 | 951,197.2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06,010.24 | 2,168,947.03 | 2,005,408.05 |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15,369.24 | 9,311.50 | -411.1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0,546.41 | 40,647.24 | 332,296.04 |
投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及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 | 576,477.39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38,403.28 | 2,218,905.78 | 2,337,292.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02,471.36 | -1,265,283.94 | -1,386,095.6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6,925.86 | 405,671.33 | 230,437.99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发行次级债收到的现金 | - | 130,000.00 | 15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9,411.40 | 175,416.19 | 177,473.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6,337.26 | 711,087.52 | 557,911.1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172.00 | 9,730.65 | 4,053.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小计 | 16,172.00 | 9,730.65 | 4,053.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0,165.26 | 701,356.86 | 553,857.9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 -3,797.55 | -2,616.25 | -834.2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9,562.05 | 458,852.67 | 31,020.66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9,305.84 | 400,453.17 | 369,432.51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68,867.89 | 859,305.84 | 400,453.17 |
项目 | 2013年末/度 |
总资产 | 19,560,747.03 |
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 | 1,809,594.98 |
营业收入 | 3,184,271.87 |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 571,197.76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 |
股票简称 | 金地集团 | 股票代码 | 60038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表决权数量: 447,164,469股 持股比例: 10.0003% 持股数量: 662,164,469 股 持股比例: 14.808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量: 575,249,042.00股 持股比例: 12.8648% 持股数量: 790,249,042.00 股 持股比例: 17.6730% | ||
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注:不适用 | ||
是否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 | 是 □ 否 √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在公司所任职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长期居住地 |
姚大锋 | 男 | 中国 | 公司 董事长 | 无 | 杭州市 |
陈萍 | 男 | 中国 | 公司 董事 | 无 | 温州市 |
邱璇 | 女 | 中国 | 公司 董事 | 无 | 武汉市 |
张晔 | 女 | 中国 | 公司 董事 | 无 | 杭州市 |
朱艺 | 女 | 中国 | 公司 董事 | 无 | 北京市 |
段永宽 | 男 | 中国 | 公司 董事 | 无 | 深圳市 |
赵军 | 男 | 美国 | 公司 董事 | 美国 | 北京市 |
买入情况 | ||||
月份 | 账户名称 | 成交数量 | 成交金额 | 成交均价 |
2013年12月 |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账户 | 220,762,116 | 1,449,136,468 | 6.56 |
2014年3月 |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账户 | 2,366,100 | 15,132,711 | 6.40 |
2014年4月 |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账户 | 447308 | 3214578 | 7.19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 | |
股票简称 | 金地集团 | 股票代码 | 60038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30层3001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1、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223,128,216 股 持股比例:4.99% 2、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223,575,465 股 持股比例:5.00000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 1、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223,575,524股 持股比例:5.000002% 2、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223,575,465 股 持股比例:5.00000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