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7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杭州市杨公堤39号金溪山庄二楼2号厅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天星主持了此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9,408,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1%。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决议事项:
1、以 89,408,44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以 89,408,44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以 89,408,44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以 89,408,44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以89,408,44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以89,408,44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7、以89,408,44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8、以89,408,44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及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 2013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束晓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天邦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承义证字[2014]第35号《关于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