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ST长油成新规后退市第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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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整理期迎来“首秀”
随着*ST长油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新规下创设的“退市整理期”也终于迎来了第一个案例。根据规定,*ST长油股票将从4月2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在退市整理期的交易,存在诸多需要注意之处。上交所指出,参与*ST长油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投资者,需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签署《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同时,投资者可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中查阅*ST长油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信息。整理期内,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长油”变更为“退市长油”,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不同于风险警示板其他股票的5%。此外,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因此,由于退市整理期届满及其摘牌的最终日期将受实际停牌天数影响而变化,“退市长油”股票摘牌日具有不确定性。在 “退市长油”退市整理期间,上交所将每日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同时,根据规定,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不过,根据*ST长油今日的公告,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14年6月4日。此前,在2014年3月28日,*ST长油曾收到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承诺函,后者表示在退市整理期不减持公司股票。
待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次日,上交所将对其予以摘牌。需要注意的是,*ST长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应当保证其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之日后的45个交易日内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投资者仍可通过股转系统转让其持有的退市公司股票。
重新上市最早到2016年
作为退市新规下新设置的“重新上市”制度,为*ST长油的“卷土重来”留下了制度空间。根据规则,*ST长油终止上市后,如果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的重新上市申请条件,最早可在2016年向上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那么,公司2013年异常的“平静”和2013年末的突击“大剂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否是基于未来重新上市做准备?其作为“央企”的身份,是否会成为吸引投资者参与退市整理期交易的一大理由?一个无法忽略的因素是,A股市场上总是不乏“豪赌”者,一些*ST股在暂停上市前往往遭到抢筹,而这一次*ST长油在退市整理期是否会重现这一幕,值得关注。
有分析人士指出,绩差公司遭疯抢的“异常”交易心态,与A股市场退市制度的不完善大有关联,投资者往往无视*ST公司的高风险,进行非理性投资。
对此,上交所昨日表示,采取设立风险警示板、对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另板交易;要求公司充分提示风险,明确对高风险公司的退市预期等措施,就是为了帮助投资者理性选择投资对象,积极有效地防范市场风险。同时,这也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对于夯实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上交所称,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从根本上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上市公司质量的整体提高。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继续研究完善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推动上市公司退市行为的市场化、法制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