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06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在北京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8,660,181.1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4,866,018.1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47,298,507.13元,减去本年已分配利润26,338,694.43元后,本年度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753,975.77元。
经研究,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2013年末总股本2,194,891,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0.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08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合同期为一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授权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09号)
表决结果: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独立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间预计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这些日常交易有利于公司减少管理成本,扩大产品销售。同意关于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授权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情形。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续签《贷款相互担保协议(2014年)》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10号)
表决结果: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独立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情况,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担保事项。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续签《贷款相互担保协议(2014年)》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11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07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在北京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日期另行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08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如下额度的担保:
单位:万元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金融机构 | 额度 |
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朝阳支行 | 12,0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0,000.00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0.00 | ||
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4,500.00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 8,000.00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银支行 | 5,000.00 |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0.00 |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
小计 | 74,500.00 | ||
杭州方正速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 2,000.00 |
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 | 1,000.00 | ||
小计 | 3,000.00 | ||
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朝阳支行 | 10,000.00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0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5,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0,000.00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0.00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银支行 | 5,000.00 | ||
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 | 6,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0,000.0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5,000.00 |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
小计 | 76,000.00 | ||
深圳市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100% | 招商银行深圳振兴支行 | 8,000.00 |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 5,714.00 | ||
平安银行深圳福景支行 | 6,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 20,000.00 | ||
交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9,000.00 | ||
小计 | 48,714.00 | ||
上海北大方正科技电脑系统有限公司 | 100%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500.00 |
中国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 | 5,000.00 | ||
小计 | 8,500.00 | ||
方正科技集团苏州制造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园区支行 | 6,000.00 |
小计 | 6,000.00 | ||
苏州方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招商银行苏州干将路支行 | 3,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星湖支行 | 18,000.00 | ||
小计 | 21,000.00 | ||
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 100% | 招商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 | 5,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 | 6,000.00 | ||
小计 | 11,000.00 | ||
总计 | 248,714.00 |
上表所列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该等额度内,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利率成本等综合因素向上述银行有选择的申请贷款,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09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授权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无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授权的议案。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独立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间预计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这些日常交易有利于公司减少管理成本,扩大产品销售。同意关于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授权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情形。
二、 2013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13年的发生额 |
房屋租赁 | 租房及物业管理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64 |
代收代付水电费 | 代收代付水电费 | 珠海越亚封装基板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930 |
三、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预计2014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2014年度发生额不超过 |
采购产品或服务 | 采购(委托采购)电脑及相关产品、PCB设备及技术,采购服务 | 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5,000 |
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 销售电脑相关产品、PCB产品、材料及提供服务 | 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7,000 |
提供园区服务 | 提供园区服务(园区公用设施运营、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 | 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3,000 |
房屋出租 | 向关联方出租办公用房、厂房等 | 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3,000 |
房屋租赁 | 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房、厂房等 | 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2,000 |
合计 | 20,000 |
四、关联方关系
上述关联交易授权中的关联人皆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五、 关联交易的授权和事后报告程序
1、 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决定日常经营活动中委托代理采购、销售、提供服务、租赁的实际数量和金额。
2、 对于关联交易单笔金额超过3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0.5%的非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根据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连续发生、难以及时公告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3、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常性的资产收购或出售等其他关联交易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
六、关联交易授权的有效期
上述关联交易的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年度报告审议通过之日。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10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续签《贷款相互担保协议(2014年)》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内容
1、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续签《贷款相互担保协议(2014)》;
2、方正集团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以累计担保余额计算;公司为方正集团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以累计担保余额计算;双方互保期限为三年。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公司与方正集团进行相互担保是日常经营活动中贷款需要,保证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与方正集团已于2011年3月签署了《贷款相互担保协议》(2011年),该协议中约定方正集团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以累计担保余额计算;公司为方正集团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以累计担保余额计算;双方互保期限为三年。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就双方银行贷款或开具票据业务的担保事宜,继续续签担保协议。
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产”)为公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持有方正信产100%股份,故本次续签担保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获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
法定代表人:魏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000005008061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经验项目:制造方正电子出版系统,方正-SUPPEE汉卡,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饿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是需要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对外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物业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为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方正集团股东为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京招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70%,北京招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30%。北京大学持有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方正集团总资产为782亿元,净资产为324亿元;2012年实现收入61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8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方正集团续签订《贷款相互担保协议(2014)》;
2、方正集团为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常借贷(包括贷款和开具票据业务)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以累计担保余额计算;
公司为方正集团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常借贷(包括贷款和开具票据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以累计担保余额计算。
3、双方提供担保的互保期为三年。
四、《贷款相互担保协议(2014)》主要条款
甲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双方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常借贷(包括贷款和开具票据业务)时, 由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2、甲方为乙方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常借贷(包括贷款和开具票据业务)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以累计担保余额计算;
乙方为甲方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常借贷(包括贷款和开具票据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以累计担保余额计算。
3、双方提供担保的互保期为三年。
4、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应相互提供本公司最新的财务报表和事先提供有关担保所需的贷款合同、票据合同、担保合同等材料和文件。
5、双方各自自行承担借款责任,因借款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6、互保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分别履行完各自章程所规定的批准手续后方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方正集团实力雄厚,经营稳定,有较好偿付能力,公司与方正集团进行相互担保是日常经营活动中贷款需要,保证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情况,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担保事项,同意续签《贷款相互担保协议(2014年)》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11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4月17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及2010年2月26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726,486,674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比例配售,可配售股份总计为517,946,002股,配售股份均为社会公众股,每股面值为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元,可募集股款为人民币1,139,481,204.40元。截至2010年7月12日止,配股有效认购股数为468,404,530股,有效认购资金总额为1,030,489,966.00元,承销机构扣除本次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13,457,35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共计人民币1,017,032,616.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配股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人民币13,775,98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256,636.00元,已于2010年7月12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0)第170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人民币819,036,204.24元,募集资金余额184,220,431.7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9,308,493.53元(含专户利息收入25,088,061.77元并扣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90,000,000.00元。详见三-2)。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户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各专户间划转 | 本期使用金额 | 累计使用金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 | 890004194208093001 | 550,000,000.00 | -151,200,000.00 | - | -287,726,600.00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 3165860-03001141979 | 467,032,616.00 | -464,147,409.46 | - | - |
51000207113 | - | 85,703,613.53 |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朝阳支行 | 44353101040013889 | - | 529,643,795.93 | -88,173,877.02 | -531,309,604.24 |
合计 | 1,017,032,616.00 | - | -88,173,877.02 | -819,036,204.24 |
(续上表)
账户名称 | 转出承销费用 | 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 归还 流动资金 | 期末余额 | 其中:利息收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 | -13,775,980.00 | -4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466,512.83 | 6,169,092.83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 - | - | - | 12,889,558.58 | 10,004,352.04 |
- | -90,000,000.00 | - | - | 4,296,386.4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朝阳支行 | - | - | - | 2,952,422.12 | 4,618,230.43 |
合计 | -13,775,980.00 | -49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9,308,493.53 | 25,088,061.7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朝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3年度内,公司严格执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生违反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公司 |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 |
方正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支行 | 890004194208093001 | 活期 | 3,466,512.83 |
方正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陀支行 | 3165860-03001141979 | 活期 | 12,889,558.58 |
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朝阳支行 | 44353101040013889 | 活期 | 2,952,422.12 |
合计 | 19,308,493.5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珠海高密HDI扩产项目本年度使用资金70,748,321.97元,快板厂项目本年度使用资金17,425,555.05元,上述两项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88,173,877.02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进度,公司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12月20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2年5月31日全额归还。经2012年6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2年12月7日全额归还。经201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2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6月9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经2013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6月18日召开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13日、2013年6月21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及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新建270万平方英尺背板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7,140.11万元,并于2010年10月按照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可投入金额28,772.66万元对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进行了资金置换。此次募集资金置换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0)第1806号《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五、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中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0,325.6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17.3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903.6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增资珠海高密新建30万平方米HDI扩产项目 | - | 56,298 | 56,298 | 56,298 | 7,074.83 | 44,261.01 | -12,036.99 | 78.62% | 2012年 | 6570.95 | 是 | 否 | |
增资珠海高密新建快板厂项目 | - | 15,255 | 15,255 | 15,255 | 1,742.56 | 8,869.95 | -6,385.05 | 58.14% | 2012年 | 507.61 | 是 | 否 | |
增资重庆高密新建270万平方英尺 背板项目 | - | 36,991 | 28,772.66 | 28,772.66 | - | 28,772.66 | - | 100.00% | 2011年 | -1,132.13 | 否 | 否 | |
合计 | - | 108,544 | 100,325.66 | 100,325.66 | 8,817.39 | 81,903.62 | -18,422.0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2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项目尚未完成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