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14-01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31日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全部发出并确认。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13年度新中标工程较多,且部分项目采取BT模式,预计公司未来资金需求量较大,考虑到公司的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采取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方式进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条件,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2、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发行时间(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
(2)签署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所涉事项及金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 12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1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具体投票注意事项详见本公告正文及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临2014-012)及其附件,敬请公司股东注意。因议案的审议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名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公司已于201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08)。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收到股东叶林富先生的书面来函,提议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 2014 年 4 月10日,叶林富先生单独持有本公司股份 23,311,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且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叶林富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 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因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只提供现场投票表决方式,本次增加的 《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也只提供现场投票方式表决。详见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临2014-012)及其附件。
二、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9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如下: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的议案》;
6、《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核定公司短期借款余额的议案》;
8、《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述职。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增加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
2、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12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4月2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2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08),定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4 月11 日,公司收到股东叶林富先生的书面来函,提议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临2014-011)。
现将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3∶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的议案》;
6、《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核定公司短期借款余额的议案》;
8、《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述职。
三、出席会议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
2、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22日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2014年 4月23日(星期三)9:00—16:00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五楼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邮政编码:318050 联 系 人:潘万荣
联系电话:0576-82522527 传 真:0576-82522555
五、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
5 |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的议案 | ||||
6 |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核定公司短期借款余额的议案 | ||||
8 | 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方格内选择一个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授权时间: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