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4-021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才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14年6月25日届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方项先生,刘新波先生,申方文先生,刘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刘书锦先生、宋子雄先生、谭旭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商谈并征得其同意,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含子公司)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成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为了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充分利用各种专业金融工具放大公司投资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成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成城能源”)拟与有资源优势及管理优势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金融机构等进行合作,共同发起产业并购基金(具体名称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作为公司参与产业并购整合的平台,主要用于投资商业地产和公司并购重组。吉林成城能源为产业并购基金的发起人,拟初步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项简历
姓名:方项
性别:男
学历:大学本科
1966年出生,高级职业经理人、高级国际商务策划师、国家一级黄金投资分析师。1992年8月至1996年7月任安徽省界首市镇长、镇党委书记;1996年7月至2001年11月任市政府招商局局长、市酒厂党委书记、厂长;2001年11月至任2007年11月 大连市盛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2年3月任武汉立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3月至2013年10月任深圳市斑彩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任深圳市华阳经融信担保融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申方文简历
姓名:申方文
性别:男
学历:大学本科
1964年出生,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1986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吉林省粮食厅大连运销公司开发办负责人;2001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大连天河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济师;2007年1月至2011年9月任大连瑞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1年10月至2013年2月任中国恒天集团湖北襄阳公司董事常务副总;2013年2月9日至今林茵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刘新波简历
姓名:刘新波
性别:男
学历:大学本科
1969年出生,毕业于长春工程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系,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5年任吉林市建筑设计院二所结构组组长;1996年至1999年任日本东京都MONTERU株式会社会社专务(主要担当会社物业管理责任);2000年至今任北京鼎新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专项负责国内商业地产物业管理)。
刘莉简历
姓名:刘莉
性别:女
学历:大学本科
刘莉,女,1985年出生,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会计学学士。2007年3月至2010年7月任上海万星贸易有限公司会计;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任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上海万星贸易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谭旭明简历
姓名:谭旭明
性别:男
学历:大学专科
1967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2001年2月至2004年6月任深圳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任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5年2月至今任深圳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宋子雄简历
姓名:宋子雄
姓别:男
学历:大学本科
1980年出生,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任重庆彭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06年8月至2009年3月任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高技大专部法学助教;2009年4月至2010年8月任广东欧派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专员;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年3月至今任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刘书锦简历
姓名:刘书锦
性别:男
学历:研究生
1969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会文学硕士。1990年9月至1994年6月任甘肃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部主持人、编辑;1994年7月至1996年10月任甘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6年11月至1997年9月任甘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1997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海通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部门经理;2002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营业部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07年6月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部执行董事;2009年至11月至今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
附件2: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刘书锦、宋子雄、谭旭明为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附件3: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书锦、宋子雄、谭旭明,作为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书锦、宋子雄、谭旭明
2014年4 月11日
附件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鉴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提名方项,刘新波,申方文,刘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刘书锦、宋子雄、谭旭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就以上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以上人士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继续充实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符合股东的利益;我们没有发现以上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郑江明、艾勇、姜明辉
2014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247 股票简称:ST成城 编号:2014-022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刘兴亮主持,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14年6月25日届满,监事会提名徐伟,吴洪霏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2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洪霏简历
姓名:吴洪霏
性别:男
学历:大学本科
1984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系。2006年7月至2007年4月,任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咨询专员,2007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销售经理,2012.01至今任深圳市硕融博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伟简历
姓名:徐伟
性别:男
学历:本科
1970年出生。1994年至2004年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至2010年任深圳银河证券业务经理、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深圳市讯利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4-023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商谈并征得其同意,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含子公司)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经公司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正式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公司及董事会对原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向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成城股份 编号:2014-02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
并购基金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充分利用各种专业金融工具放大公司投资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成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成城能源”)拟与有资源优势及管理优势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金融机构等进行合作,共同发起产业并购基金(具体名称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作为公司参与产业并购整合的平台,主要用于投资商业地产和公司并购重组。吉林成城能源为产业并购基金的发起人,拟初步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吉林成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投资;企业管理;商品买卖信息咨询;建材(不含木材)、装饰材料、机电设备(不含品牌车)、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百货经销。
本次吉林成城能源拟发起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以收购商业地产、公司并购重组为主要投资方向。该基金以后的经营管理将以“风险可控、利润可期”为投资理念,利用专业团队控制在并购目标选择、交易结构的设计、并购后的整合重组方面等每一个环节存在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产业并购基金的设立及运作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4-025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19号佳隆国际大厦A座1204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方项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刘新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申方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刘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刘书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宋子雄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7《关于选举谭旭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021)。
2、《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徐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吴洪霏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4-022)。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021)。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8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参加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14年4月21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19号佳隆国际大厦A座1204室
邮编:100026
电话:010-63220272
传真:010-63220276
联系人:徐昕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01 | 《关于选举方项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02 | 《关于选举刘新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03 | 《关于选举申方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04 | 《关于选举刘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05 | 《关于选举刘书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6 | 《关于选举宋子雄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7 | 《关于选举谭旭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01 | 《关于选举徐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2.02 | 《关于选举吴洪霏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3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