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九龙 公告编号:临2014-019
900955 *ST九龙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依据《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劵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披露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担任公司2012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该《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的规定,上交所已对公司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的措施。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3.2.1条第(四)项规定的标准,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果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交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 公司董事会关于避免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所采取的措施
董事会通过以下努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㈠推动公司股东海航方面和李勤夫方面就共同发展公司的战略事项达成共识;就利用对外融资快速开发九龙山达成共识;同意继续通过委贷形式给予公司资金支持;顺利解决原委贷续期事宜。
㈡加快项目销售进度。截止2013年底,海洋花园项目已回笼资金近亿元;同时公司全力保障房地产项目工程建设各项条件,2014年该项目将实现较好销售业绩。
㈢盘活存量资产,增强公司造血能力。盘活九龙山拥有的存量土地资源,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回收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六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后用于土地收储,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增加公司收益;为了加快开发进度,促进更多开发主体共同参与建设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聘用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后,以评估价格为依据转让下属项目公司100%股权,增加公司收益。2014年,公司仍将采取类似措施盘活资产,并引入更多投资者共同合作开发。
㈣充分发挥大股东的资源优势,拓展旅游相关业务,增强盈利能力,将九龙山打造为中国的旅游度假休闲圣地。
三、 本公司审计机构对2013年年度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的适当性的初步意见
本公司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于2014年1月27日向董事会提供了对2013年年度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的适当性的初步意见函。截止发函日,普华永道尚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事项。(详见2014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9)。
四、其他事项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3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00万元到人民币3,500万元。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3年年度业绩预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8)、《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9),2014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5)。
公司2013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五、风险提示
依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