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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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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0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会会议应到9人,实到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葛行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3年度经营总结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3年度经营总结》。

      (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公告(2014-012)

      (四)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6,717,499.8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671,749.9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48,832,712.50元 ,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226,878,462.34元。

      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271,8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186,000 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35%,剩余未分配利润199,692,462.34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2014年度经营计划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4年度经营计划》。

      (八)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九)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聘请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聘请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会计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38万元人民币;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会计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对《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聘请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示同意。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公告(2014-013)

      (十一)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十二)关于投资成都储翰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投资成都储翰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不超过1840万元投资成都储翰科技有限公司,其中购买成都储翰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10%的股权,出资金额不超过230万元;剩余金额全部增资成都储翰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投资相关事宜,包括起草签订投资协议、增资协议、股权收购协议等。

      完成前述股权投资后,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不超过3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选择下述方式解决成都储翰科技有限公司未来发展的产业园区问题。具体方式为:新建信息化产业园基地项目(名称暂定),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用于购买土地、新建厂房及辅助设施,然后租赁给成都储翰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或者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给成都储翰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购买土地、新建厂房及辅助设施;也可选择上述两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方式授权经营层决定。

      详细内容见公司公告(2014-014)

      以上议案一、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尚需提请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下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