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证券代码:002480 公告编号:2014-01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3、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意向概述
近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院”或“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为促进双方在工程建设及高新科技产业等领域的联系与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补互惠,经充分协商,双方就战略合作事宜达成框架协议。
二、合作方介绍
中铁二院隶属于世界五百强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首批获得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的大型勘察设计企业,是铁路系统内唯一一家经国家发改委确认的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投资立项评估双资质的单位,在住建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百强排序中位居前列,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勘察设计领域的权威单位。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双方一致同意在工程建设及高新科技产业等领域建立长期的、全面的、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甲乙双方快速健康发展。
2、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的原则开展合作。
(二)合作内容
1、共同开发工程建设领域市场
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致力于包括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市场的开拓:
(1)共同创建资源共享机制,在双方许可范围内,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市场、行业政策等信息共享,并在各自技术及产品等方面给予相互支持。
(2)双方共同开展既有桥梁构件产品、吸能降噪产品、边坡治理产品升级及创新性研究;共同开展交通设施安全防护产品研究;共同开展高能量等级交通设施防护产品研究。
(3)双方共同开展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合作。
1)共同开展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的投融资合作。
2)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和科技人才资源优势,采取合作研发等方式,共同解决轨道交通领域内相关技术问题,构建合作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3)共同开展国内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的项目建设合作,甲方在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开发中,积极推荐乙方的产品和服务;乙方在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市场开发中,积极推荐甲方承担工程规划、设计、咨询、建设等工作。
4)共同开展海外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合作,甲方在海外工程建设市场开发中,积极推荐乙方的产品和服务;乙方在海外工程建设领域市场开发中,积极推荐甲方承担工程规划、设计、咨询、建设等工作。
2、共同推动工程建设领域高新科技产业发展,共同研发和推广新技术、新产品:
(1)双方同意共同积极挖掘工程建设领域新的产业需求,利用各自的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共同研发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并充分利用双方平台优势进行推广。
(2)双方同意充分利用双方在技术、人才及高科技成果市场推广应用方面的优势,积极与对方在市场、研发等产业前端开展合作。
3、其他方面
(1)双方同意充分利用各自平台优势,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合作,进一步加强院校之间联系与合作,在人才培养方面充分发挥双方的人才、技术资源和科研平台资源,同时乙方同意在工程人才教育培训方面优先考虑或推荐甲方。
(2)乙方同意积极支持甲方“中铁轨道交通高科技产业园”的建设,乙方设立分支机构时,优先考虑入驻甲方“中铁轨道交通高科技产业园”,并充分利用技术、人才及行业影响力优势,积极推荐相关企业入驻甲方“中铁轨道交通高科技产业园”。乙方积极参与在“四川高新轨道交通产品技术研究院”平台上的产业合作。
(三)合作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五年,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双方另行商议续签事宜。
(四)战略合作保障机制
为加快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合作发展新途径、新方式,本协议生效后将建立双方高层定期会晤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保障双方交流合作、信息沟通的快捷通道。
(五)未尽事宜
双方将就本协议未提及的合作事宜作进一步研究和协商,并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铁二院达成战略合作,能进一步促进双方在工程建设及高新科技产业等领域建立长期的、全面的、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增强公司在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市场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并在工程建设领域及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的合作项目、合作方式、规模等事项需进一步研究和协商,最终以双方由此形成其他合作协议为准。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