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是没法核实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天目药业原定于3月29日发布的年报,在两度延期后,4月15日终于亮相。年报显示,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211万元,较上年的负8884万元扭亏。虽然这份年报被出具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在董事会审议时却遭遇两名独立董事的反对票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衡道庆
两度延迟披露年报的天目药业今日终于发布了2013年年报。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公司的年报,参与董事会的10位董事,有两位独董投下了反对票。尽管年报还是获得了通过,但两位独董的反对理由充满深意——对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没法核实。
天目药业原定于3月29日发布年报,但此后,将日期推迟至4月9日,并在临近披露点,再度将披露日期变更到4月15日。年报显示,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1万元,较上年的负8884万元扭亏。不过,记者发现,尽管公司的董事会通过了“2013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一系列文件,但其中,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3年年报,并未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两名独董——郑立新、徐壮城对上述两项议案均投下反对票,而其反对的理由一致——对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没法核实。
年报显示,天目药业现有的10人董事会格局中,有5位独董,而投下反对票的郑立新另一身份是现任德摩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壮城现任深圳市卡金亚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担任深深宝的独立董事。与两名独董表现出鲜明立场相对的是,公司的年报被出具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过,两名独立董事的具体反对意见没有更进一步的披露。
尽管具体原因不明,但在天目药业的历史上,存在过被监管机构多次处罚的经历。2013年12月31日,天目药业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遭行政处罚的原因主要系2012年3月20日,公司同相关方签署了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有关内容属于“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事件,但公司直到当年7月26日才予以披露,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此前,天目药业已分别在2009年2月和2011年1月受到过证监会处罚。其中,前一次处罚内容为,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间,天目药业向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资助累计1.23亿元,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构成虚假陈述行为。而后一次则是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多起向通过相关方向多个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资助或者拆借资金的行为,均未按规定予以披露。
与同时,2012、2013年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屡次发生变更。此次两名独董对公司的年报数据发难究竟是否有根据,根据何在,种种疑问,都还未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