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杜江涛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杨丽华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孙金理 |
公司负责人杜江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金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0,716,779,833.82 | 9,687,915,276.22 | 10.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001,441,073.73 | 5,857,647,924.86 | 2.45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3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3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03,780.08 | 12,538,303.00 | -35.37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125,731,283.40 | 782,994,786.18 | 43.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5,146,960.54 | 85,499,000.52 | 58.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0,181,175.05 | 85,154,706.58 | 64.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8 | 1.58 | 增加0.7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56 | 0.0668 | 58.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56 | 0.0668 | 58.08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51,734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杜江涛 | 境内自然人 | 36.57 | 468,000,000 | 质押389,400,000 | |
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50 | 313,640,000 | 质押290,600,000 | |
田秀英 | 境内自然人 | 12.19 | 156,000,000 | 无 | |
卢信群 | 境内自然人 | 0.91 | 11,660,000 | 无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未知 | 0.65 | 8,304,215 | 无 | |
梅迎军 | 境内自然人 | 0.63 | 8,101,500 | 无 | |
黄辉 | 境内自然人 | 0.58 | 7,360,000 | 质押560,000 | |
翟晓枫 | 境内自然人 | 0.53 | 6,800,000 | 无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未知 | 0.37 | 4,762,712 | 无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未知 | 0.34 | 4,313,801 | 无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杜江涛 | 46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468,000,000 |
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313,6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313,640,000 |
田秀英 | 15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156,000,000 |
卢信群 | 11,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11,660,00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8,304,215 | 人民币普通股 8,304,215 |
梅迎军 | 8,10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8,101,500 |
黄辉 | 7,3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7,360,000 |
翟晓枫 | 6,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6,800,00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762,712 | 人民币普通股 4,762,71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313,801 | 人民币普通股 4,313,801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10名股东中,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杜江波、郝虹、杜江涛,其中杜江波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杜江涛之兄,郝虹系杜江涛之妻;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元) | 年初数(元) | 增减率(%) |
货币资金 | 565,515,847.12 | 383,954,519.90 | 47.29 |
应收票据 | 1,075,849,650.24 | 612,715,367.39 | 75.59 |
应收账款 | 106,649,059.31 | 62,955,793.89 | 69.40 |
预付款项 | 532,071,378.80 | 318,133,587.72 | 67.25 |
在建工程 | 742,391,008.34 | 2,074,930,044.32 | -64.22 |
工程物资 | 149,600,368.72 | 53,694,582.38 | 178.61 |
应付票据 | 700,836,881.81 | 353,283,255.81 | 98.38 |
预收款项 | 197,529,179.13 | 139,194,708.78 | 41.91 |
应付职工薪酬 | 42,997,700.00 | 61,975,491.42 | -30.62 |
应付利息 | 16,234,850.68 | 8,904,350.63 | 82.32 |
其他应付款 | 64,856,855.95 | 36,538,139.83 | 77.50 |
其他流动负债 | 9,581,064.68 | 5,859,703.68 | 63.51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452,017.23 | -204,000.00 |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81,561,327.22 元,增加比例为47.29%。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项目借款3.6亿元。
2、应收票据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463,134,282.85 元,增加比例为75.59%。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回款中承兑汇票占比增加。
3、应收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43,693,265.42 元,增加比例为69.4%。主要原因为:本期鄂尔多斯君正项目一期部分投产赊销增加。
4、预付款项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213,937,791.08 元,增加比例为67.25%。主要原因为:本期鄂尔多斯君正在建项目预付款增加。
5、在建工程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1,332,539,035.98 元,减少比例为64.22%。主要原因为:本期鄂尔多斯君正项目——电石项目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6、工程物资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95,905,786.34 元,增加比例为178.61%。主要原因为:本期鄂尔多斯君正在建项目设备、材料购进增加。
7、应付票据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347,553,626.00 元,增加比例为98.38%。主要原因为:本期签发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8、预收款项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58,334,470.35 元,增加比例为41.91%。主要原因为:本期鄂尔多斯君正项目一期部分投产预收款项增加。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18,977,791.42 元,减少比例为30.62%。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社保费用增加。
10、应付利息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7,330,500.05 元,增加比例为82.32%。主要原因为:本期项目借款增加。
11、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28,318,716.12 元,增加比例为77.5%。主要原因为:本期暂估运费增加。
12、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3,721,361.00 元,增加比例为63.51%。主要原因为:本期预提排污费、水资源费。
1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期末数 1,452,017.23 元,年初数 -204,000.00 元,变动原因为:本期期末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公司境外投资公司智连国际美元报表折算增加。
利润表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元) | 上年同期(元) | 增减率(%) |
营业收入 | 1,125,731,283.40 | 782,994,786.18 | 43.77 |
营业成本 | 794,020,873.61 | 545,991,825.01 | 45.43 |
销售费用 | 66,128,154.84 | 32,809,429.49 | 101.55 |
财务费用 | 38,150,678.17 | 21,510,417.48 | 77.36 |
资产减值损失 | 817,905.51 | -1,495.96 | |
投资收益 | 23,093,599.25 | -7,807,261.85 | |
营业外收入 | 6,502,036.34 | 402,780.52 | 1,514.29 |
所得税费用 | 24,477,410.66 | 18,625,062.90 | 31.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5,146,960.54 | 85,499,000.52 | 58.07 |
少数股东损益 | -2,170,145.63 | 2,116,273.60 | -202.55 |
综合收益总额 | 139,027,137.78 | 87,615,274.12 | 58.68 |
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14、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42,736,497.22 元,增加比例为43.77%。主要原因为:本期鄂尔多斯君正项目一期部分投产收入增加。
15、营业成本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48,029,048.60 元,增加比例为45.43%。主要原因为:本期鄂尔多斯君正项目一期部分投产成本增加。
16、销售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3,318,725.35 元,增加比例为101.55%。主要原因为:本期鄂尔多斯君正项目一期部分投产销售费用增加。
17、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6,640,260.69 元,增加比例为77.36%。主要原因为:本期借款同比增加,借款利息增加。
18、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 817,905.51 元,上年同期数 -1,495.96 元,变动原因为: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19、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 23,093,599.25 元,上年同期数 -7,807,261.85 元,变动原因为:本期公司投资天弘基金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增加。
20、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6,099,255.82 元,增加比例为1514.29%。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21、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5,852,347.76 元,增加比例为31.42%。主要原因为:本期盈利上升相应所得税费用上升。
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49,647,960.02 元,增加比例为58.07%。主要原因为:公司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链条更加完善;主要产品产量增加;参股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绩改善导致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23、少数股东损益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286,419.23 元,减少比例为202.55%。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子公司神华君正收益下降。
24、综合收益总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51,411,863.66 元,增加比例为58.68%。主要原因为:本期实现净利润增加,境外投资公司智连国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现金流量表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元) | 上年同期 (元) | 增减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03,780.08 | 12,538,303.00 | -35.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546,647.51 | -115,331,282.2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282,989.83 | -12,039,476.95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109,590.84 | -114,832,456.17 |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434,522.92 元,减少比例为35.37%。主要原因为:本期回收货款现金比例下降,银行承兑汇票比例上升。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 -292,546,647.51 元,上年同期数 -115,331,282.22 元,变动原因为:本期以现金支付的在建工程款和设备款同比增加。
2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 323,282,989.83 元,上年同期数 -12,039,476.95 元,变动原因为:本期借入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2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 40,109,590.84 元,上年同期数 -114,832,456.17 元,变动原因为:本期借入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江涛 |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江涛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承诺其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内蒙君正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其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内蒙君正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其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内蒙君正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内蒙君正。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其他 | 公司股东杜江涛及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如因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违约及国家、地方政策变更导致探矿权无法办理转移手续,本公司已投入的煤矿资源储量勘察费用的损失及其他与上述事项相关的一切损失由本人及本公司承担。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内证监上市字[2014]5号)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对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对《关于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采矿权风险的承诺》事项的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进行了分析和完善,并在报告期内进行了披露。具体分析和完善的内容为:
1、履约能力分析: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承诺方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没有违反承诺的情况。承诺方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完全具备履行该项承诺的能力,且同意履行该项承诺;
2、履约风险及对策:本承诺事项涉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如出现因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违约及国家、地方政策变更导致探矿权无法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
3、不能履约的制约措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取得公司股东杜江涛和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保证,如承诺方未履行承诺,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从承诺方利润分红款项中扣除公司已投入的煤矿资源储量勘察费用的损失及该承诺事项相关的一切损失。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江涛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