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短期溢余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上接B37版)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6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
利用短期溢余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营业务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淡旺季资金需求差异较大,且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后,加快了资金周转,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拟针对公司溢余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投资。
一、2013年实际发生及全年收益情况
月份 | 金额(万元) | 收益(万元) |
10 | 8,000.00 | 26.39 |
合计 | 8,000.00 | 26.39 |
二、2014年短期理财资金来源、投资金额、投资期限
2014年短期理财资金限于公司自有溢余资金。投资品种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未到期总额每月末不超过3亿元。
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理财的前提是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的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能获得一定的收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巨大变化;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违约赎回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制定了《短期理财业务的管理制度》,对操作流程、投资决策、风险的控制及业务的监督做了详细的规定,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事项进行考察,对短期理财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五、授权
鉴于短期理财投资业务期限短、发生额较大的特点,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短期投资理财业务,拟授权总经理严虎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审核并签署合同文件即可。
六、需要履行审批的程序说明
本次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的快速发展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给予资金支持。公司与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伍亿元的循环性流动资金借款,利率标准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准,并随国家调整时相应调整。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循环借款的方式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借入流动资金余额控制在5亿元以内。2013年实际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最高余额40,103.86万元。
结合2014年国家的金融政策及公司2014年“聚势聚焦 执行到位 有效经营”的经营方针,预计公司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31日向集团临时拆借资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5亿元(按全年实际占用折算不超过2000万元),并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而支付利息约130万元。
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刘汉元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李跃建、程宏伟、姜玉梅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速度的提升,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3年对外投资与
技术改造情况及2014年对外投资与
技术改造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公司将继续推动主营业务投资发展,通过一系列的新建、合作、租赁等投资行为及强化技术改造投入,加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扩张。现将公司2013年度对外投资、技术改造情况及2014年计划公告如下:
一、2013年对外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统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主营业务 | 项目金额 |
增资通威(海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 | 1,872.13 |
增资及收购海南海壹水产饲料有限公司 | 饲料生产经营 | 1,315.60 |
收购珠海海壹水产饲料有限公司股权 | 饲料生产经营 | 901.42 |
增资及收购股权海南海壹水产种苗有限公司 | 养殖业 | 1,785.21 |
增资淄博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 | 4,500.00 |
增资通威仙桃斯格原种猪养殖有限公司 | 养殖业 | 708 |
增资佛山市高明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 饲料生产经营 | 4,500.00 |
增资海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饲料生产经营 | 932.58 |
新设投资海南海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生物制剂研究和经营 | 170 |
新设投资哈尔滨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 饲料生产经营 | 2,000.00 |
新设投资南京通威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 饲料销售、养殖业 | 1,000.00 |
新设投资通威新加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投资 | 1,520.43 |
新设投资通威实业(西藏)有限公司 | 投资 | 10,000.00 |
收购投资珠海海为饲料有限公司 | 饲料生产经营 | 4,000.00 |
宾阳通威基建项目 | 饲料生产经营 | 3,644.24 |
合肥分公司项目 | 饲料生产经营 | 1,531.65 |
宁夏通威基建项目 | 饲料生产经营 | 1,305.23 |
绍兴分公司原料库及饲料生产线项目 | 饲料生产经营 | 863 |
管理总部ERP项目 | 690.81 | |
春源生态养殖项目 | 养殖业 | 564.39 |
昆明通威基建项目 | 饲料生产经营 | 485.45 |
惠州分公司饲料生产线项目 | 饲料生产经营 | 419.1 |
连云港通威饲料公司工程 | 饲料生产经营 | 417.69 |
其他零星技改等项目 | 6,851.69 | |
合 计 | 51,978.62 |
二、2014年对外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计划
公司2014年预估对外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总额为55,000万元,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审议程序
2014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3年对外投资与技术改造情况及2014年对外投资与技术改造计划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为提高投资效率,及时抓住发展机遇,上述“对外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计划”涉及的具体项目实际发生时不再通过董事会审议,直接由投资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后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执行。
五、备查文件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4年与成都好主人宠物食品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个别和连带责任。
成都好主人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好主人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好主人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鉴于公司承接好主人公司的部分产品委托加工和向该公司销售预混料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设备利用率及降低产品单位成本,符合公司发展利益。2013年此类业务发生额为204.43万元,在公司预计范围之内。
2014年公司将继续承接好主人公司的委托加工业务和销售预混料业务,此项关联交易全年发生额度预计将达800万元左右,其中,产品委托加工业务的计价原则为: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作为结算依据;销售预混料的计价原则为:市场定价。
上述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刘汉元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14年度与好主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是基于公司2014年度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的计划进行测算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其定价原则和结算依据公平、合理,能维护公司利益并平等地保护各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通威置业有限公司
股权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收购或者增资扩股的方式持有成都通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置业”)15%左右股权。通威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通威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2号十楼
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11号
法定代表人:管亚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室内室外装饰、物业管理(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
股东名称:通威集团(持有100%股权)
2、业务情况
通威置业成立于2006年5月,为通威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以解决通威集团成员企业办公及内、外物业开发经营为主要业务。
目前该通威置业正在开发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588号的“通威国际中心”,该项目为双5A超甲级写字楼,属成都市高新区重特大建设项目。项目占地17,218.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852.01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69米。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通威置业资产总额为65,829万元。公司除正在建设的“通威国际中心”外未开展其它经营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通威置业15%左右的股权。
2、定价政策及依据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定价不高于评估价。
(2)鉴于交易标的尚在评估中,评估报告、评估价格及评估价格对应的实际股权比例将在本次关联交易后续予以披露。定价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以经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交易价格不超过评估价格
2、支付方式:现金
3、支付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关联交易后签定相应的股权转让合同,根据合同内容支付
4、生效条件: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5、生效时间: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威置业开发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588号的“通威国际中心”为双5A超甲级写字楼,属成都市高新区重特大建设项目,项目紧临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区位优势非常明显,增值潜力大。项目占地17,218.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852.01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69米。
六、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总经理严虎先生代表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指派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七、审议程序
2014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威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汉元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同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该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审议过程中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通威置业成立于2006年5月,为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以解决通威集团成员企业办公及内、外物业开发经营为主要业务。其开发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588号的“通威国际中心”为双5A超甲级写字楼,属成都市高新区重特大建设项目,项目紧临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区位优势非常明显,增值潜力大。
(2)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定价将不高于评估价。鉴于交易标的尚在评估中,评估报告、评估价格及评估价格对应的实际股权比例将予以后续披露。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在审议及表决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成都通威置业有限公司为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以解决通威集团成员企业办公及内、外物业开发经营为主要业务。其开发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588号的“通威国际中心”为双5A超甲级写字楼,属成都市高新区重特大建设项目,项目紧临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区位优势非常明显,增值潜力大。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合理,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以饲料生产、销售为主业,截至目前,年生产能力逾800万吨,其中原料在饲料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玉米、豆粕、鱼粉、油脂等,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控制原料价格风险,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饲料生产经营所需原料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统计分析,连续12个月内公司拟对不超过200万吨饲料原料进行套期保值,预计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此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有《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饲料原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饲料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饲料原料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六、审批流程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目的及方式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将资本投资与实业投资相结合,利用资本市场反哺实业经营,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为公司发展创造更大价值。
投资方式: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使用独立的自营帐户,进行包括:新股配售及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二、证券投资额度及期间
在连续12个月内,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三、审批程序及授权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与证券投资工作成员分析、研究后具体决定并实施证券投资事务。
四、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及影响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且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核算,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证券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账户及资金管理、投资情况监督、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时,公司将随时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格规避风险的发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应对2013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9号)的核准,公司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9,589,63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7,041,032.96元,扣除发行费用12,980,820.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74,060,212.3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7月4日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验(2013)40号验资报告进行了验证,募集资金已汇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开设的专户(账号为22-900101040034198)。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74,060,212.30元(不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22,412.01元,包含利息收入的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574,082,624.31元),其中:归还银行贷款40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174,060,212.30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3年9月11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并于2013年7月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签订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保荐人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4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了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偿还原拟以募集资金偿还的已到期银行贷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贷款到期日,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4亿元偿还了《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的银行贷款。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
3、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相关说明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鉴证,认为:公司编制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74,060,212.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4,060,212.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4,060,212.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 | - | -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4,060,212.30 | 174,060,212.30 | - | 174,060,212.30 | 174,060,212.30 | - | - | - | - | - | 否 |
合计 | - | 574,060,212.30 | 574,060,212.30 | - | 574,060,212.30 | 574,060,212.30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