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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 西 中 江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4—023

    江 西 中 江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均参会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570,568.17元,经提取10%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9,267,140.51元,减去2013年已实施的2012年度分配利润8,670,816元,2013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609,835.86元。

    本次拟向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670,816元,占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91%。公司拟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201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和开发的需要,公司2014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融资授信总额度7.5亿,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便于业务办理,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申请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七)《公司2014年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加强公司资金流动性,并根据控股股东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给予公司资金支持的相关承诺,公司2014年拟向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拆借资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5,000万元,资金拆借利息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为便于拆借业务的办理,特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吴明辉、章卫东、李悦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向控股股东中江集团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都将产生有利影响。同时,这也体现了控股股东严格履行着对公司的承诺,全面支持公司的发展。为此,我们认为,该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编号:临2014—024)。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经过审慎的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江西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2014—02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条款的调整,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公司(2014年-2016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机制,增强股东回报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强化了回报股东的意识,增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4年-2016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4—026)。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吴明辉、章卫东、李悦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有利。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是以2014年度经营计划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交易。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十四)《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3年12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推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关于注销海南分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拟依法注销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注销清算后,其剩余资产、负债将并入本公司。海南分公司于1998年5月成立,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与工程装饰,目前已无经营项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2014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4—027)。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4—024

    江 西 中 江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耀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年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570,568.17元,经提取10%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9,267,140.51元,减去2013年已实施的2012年度分配利润8,670,816元,2013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609,835.86元。

    本次拟向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670,816元,占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91%。公司拟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度。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2014年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七)《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拟聘请大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4—025

    江 西 中 江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14年拟向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拆借资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5,000万元。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中江集团往来款的期末余额为933,822,831.74元{其中含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对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的遗留债务共计1.93 亿元。江中集团对本公司的该笔债权已被中江集团承继}。

    一、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公司原控股股东江中集团在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曾作出承诺:如本公司无力偿还“紫金城”项目所借贷款,江中集团将利用其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协助公司偿还到期贷款。因江中集团于2011年实施存续式分立,分立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中江集团,故中江集团承继了上述承诺并一直履行至今。

    二、拆借资金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加强公司资金流动性,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给予公司资金支持的相关承诺,公司2014年拟向中江集团拆借资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5,000万元,资金拆借利息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为便于拆借业务的办理,特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中江集团往来款的期末余额为933,822,831.74元(其中含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对江中集团的遗留债务共计1.93 亿元。江中集团对本公司的该笔债权已被中江集团承继)。

    三、中江集团基本情况

    中江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72.37%股份。它是公司原控股股东江中集团实施存续式分立后新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有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国内贸易、对外贸易经营等。

    四、拆借资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股东中江集团拆借资金可有效补充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加快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没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非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4-023)。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控股股东中江集团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都将产生有利影响。同时,这也体现了控股股东严格履行着对公司的承诺,全面支持公司的发展。为此,我们认为,该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4—026

    江 西 中 江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江西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八十六条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拟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拟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预案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电话、传真、邮件、公司网站、互动平台、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良好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价与股本规模匹配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发表意见如下: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条款的调整,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4—027

    江 西 中 江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3年实际及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预计2014年与江西江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包括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案场及样板间服务费、自持物业的服务费等。

    2013年,公司与江中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350万元,而实际发生额为258万元(含应于2012年支付而实际在2013年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共计57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江中物业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钟虹光,注册地址:南昌市湾里区招贤大道,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江中物业总资产434.46万元,净资产-77.92 万元,净利润-181.33万元。

    江中物业与公司属于同一控股股东,因而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并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江中物业与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参照同类服务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非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4-023)。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相关业务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有利。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是以2014年经营计划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交易。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4—028

    江 西 中 江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4年5月15日(周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5日(周四)9:30-11:30,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1379号紫金城A栋写字楼公司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14年度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7、《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

    注:①上述议案(除议案2外)均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获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②议案6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③第8、9项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④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听取《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9日。截止2014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4年5月9日至5月14日8:30-12:00,13:00-17:00

    4、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5、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1379号紫金城A栋写字楼

    联系人:陈明翰

    电话:0791-88666003

    传真:0791-88666007

    邮编:33007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5日

    附件1: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题表决情况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反对弃权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反对弃权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反对弃权
       
    4.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反对弃权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反对弃权
       
    6.公司2014年度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7.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9.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反对弃权
       

    如果委托人对上述议案未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投票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下午13:00-17:00。投票程序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9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053中江投票9A股股东

    (二)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表决方法

    1、“申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信息如下:“99.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3、上述表决方法信息汇总如下: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9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9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1股2股3股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1股2股3股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001股2股3股
    4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4.001股2股3股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1股2股3股
    6公司2014年度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6.001股2股3股
    7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7.001股2股3股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001股2股3股
    9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9.001股2股3股

    二、投票举例

    (一)若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3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3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3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3买入1.00元3股

    三、 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