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董事长朱宁先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总会计师吴建石先生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财务部副总经理蒋雪伟先生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朱宁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吴建石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副总经理蒋雪伟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3,453,089,023.70 | 13,774,235,424.30 | -2.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84,755,515.74 | -2,097,207,873.62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988,662.36 | 315,000,578.56 | -42.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665,117,167.45 | 1,911,142,755.55 | -12.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5,506,194.75 | -359,408,998.99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5,686,209.63 | -359,434,333.77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10.02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53 | -0.1059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53 | -0.1059 | 不适用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149,391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 | 国有法人 | 54.92 | 1,863,942,535 | 0 | 无0 |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金陵船厂 | 国有法人 | 0.31 | 10,362,042 | 0 | 无0 |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1 | 10,362,042 | 0 | 无0 |
陈庆桃 | 境内自然人 | 0.23 | 7,777,000 | 0 | 未知 |
崔兴 | 境内自然人 | 0.15 | 5,000,000 | 0 | 未知 |
蒋炳方 | 境内自然人 | 0.15 | 4,991,100 | 0 | 未知 |
翟俊义 | 境内自然人 | 0.14 | 4,905,046 | 0 | 未知 |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 未知 | 0.14 | 4,668,390 | 0 | 未知 |
江少平 | 境内自然人 | 0.14 | 4,600,000 | 0 | 未知 |
谌瑞奇 | 境内自然人 | 0.11 | 3,813,888 | 0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 | 1,863,942,535 | 人民币普通股1,863,942,535 | |||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金陵船厂 | 10,362,042 | 人民币普通股10,362,042 | |||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 10,362,042 | 人民币普通股10,362,042 | |||
陈庆桃 | 7,7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7,777,000 | |||
崔兴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 | |||
蒋炳方 | 4,991,100 | 人民币普通股4,991,100 | |||
翟俊义 | 4,905,046 | 人民币普通股4,905,046 | |||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 4,668,390 | 人民币普通股4,668,390 | |||
江少平 | 4,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 | |||
谌瑞奇 | 3,813,888 | 人民币普通股3,813,88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的第1名和第2名同属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并与第3名为关联人。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项目、财务指标 | 期末数(元) | 期初数(元) | 变动幅度(±%) |
1、应收票据 | 5,250,000.00 | 14,284,517.23 | -63.25 |
2、应交税费 | -8,096,033.90 | 1,047,326.66 | -873.02 |
3、应付利息 | 162,392,990.37 | 52,782,272.61 | 207.67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87,096,947.26 | -55,055,499.89 | 58.20 |
报表项目、财务指标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幅度(±%) |
5、资产减值损失 | -512,694.88 | 27,800.00 | -1,944.23 |
6、少数股东损益 | 652,251.33 | 1,412,686.92 | -53.83 |
注释:
1、应收票据:主要为报告期内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料费、港口费等所致;
2、应交税费:主要为报告期内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3、应付利息:主要为报告期内应付未付的利息增加所致;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主要是报告期内外币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报告期内冲回前期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主要为报告期内上海长石海运有限公司、京达燃油运贸有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后续进展
一、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
信永中和认为,公司2013年度发生亏损591,863.98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200,258.77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580,341.15万元。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了评估,但其中与持续经营评估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的可行性缺乏证据支持。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判断,揭示了公司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已经和将要采取以下重点措施,努力维持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对部分船舶计提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降低经营成本;同时为应对危机创造条件。
2、剥离亏损资产,降低债务负担,调整资本结构,改善资金状况。
3、制定并实施融资方案,在实施债权融资的同时,积极争取股权融资,引入战略投资者,全力保障资金安全。
4、采取有效的增收节支措施,坚持大客户战略,稳定船队运行和收益;优化调整市场战略布局,稳步扩大VLCC西线市场和MR中东市场;拓展国内海洋油运输市场;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体系,继续做好燃油成本管理,严控船舶修理费用,降低运行成本。
5、配套推进市场化取向的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企业活力,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企业运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6、紧紧依靠集团的支持,按照市场规律重建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在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报告期内,上述重点措施正在努力推进中。
二、关于预计损失
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之子公司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以前年度与境外船东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的油轮长期期租合同,本年新加坡公司对于长期期租合同确认了预计损失。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定该事项对长航油运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恰当。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10艘长期期租VLCC确认了预计损失,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报告期内,新加坡公司一直在积极与船东公司沟通协商,尽可能的维持租船合同的执行,尽量避免预计损失成为实际损失。
3.2.2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2010年至2013年连续四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4年4月11日,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为了消除终止上市情形,尽早实现公司盈利和净资产为正,为重新上市创造条件,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通过减值、处置老旧船舶等方式,调整资产结构;
二是通过剥离亏损资产、债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调整资本结构;
三是通过多种途径,优化船队结构,适应未来市场竞争;
四是立足主业进行相关多元化发展,优化业务结构,减小市场周期影响。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 | 除本次认购的长航油运非公开发行股份按规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外,目前拥有的其他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亦不转让。 | 承诺时间:2010年1月12日;期限:2011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2日。 | 是 | 是 |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所持405,000,000股限售股已于2014年3月20日解禁,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3.3.2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 |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承诺:在长航油运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长航油运股票。 | 承诺时间:2014年3月28日;期限: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 | 是 |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主要原因是:
①国际油运市场运价低迷,导致公司VLCC船舶、MR船舶经营亏损;
②公司带息负债较多,财务费用较高。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宁
2014年4月14日